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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刘文:开展执法能力专项行动 助力无线电健康发展

来源:红网 作者:姜心玥 编辑:向宏鑫 2019-01-11 11: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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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无委办副主任刘文接受红网记者专访。

行政处罚听证会现场。

  红网时刻记者 姜心玥 长沙报道

  无线电在通信、导航、雷达等方面都有广泛的运用,它的安全关系到国计民生,因此,加强无线电管理,打击无线电违规、违法使用尤为重要。

  2018年,为响应国家无线电办公室关于开展提升全国无线电管理机构执法能力专项行动,也是为了提升湖南省无线电执法能力,湖南省无委办开展了提升执法能力专项行动。为深入了解此次专项行动,红网时刻记者采访了省无委办副主任刘文。

  红网记者 :湖南省无线电管理机构提升执法能力专项行动相比打击“黑广播”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有什么联系和区别?

  刘文:“黑广播”是未经广电主管部门与无线电管理部门审批,私自设立的非法广播电台,主要用于违法药品、假药推销等商业活动,宣传不良信息,给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同时也对航空安全造成极大威胁。打击“黑广播”是持续性行动。提升执法能力专项行动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无线电管理工作“三管理、三服务、一突出”的总体要求,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依据,落实《条例》、完善机制、规范执法、提升能力,扎实推进无线电管理法治建设,为无线电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除了“黑广播”之外,《条例》还对有效开发、利用无线电频谱资源,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研制、生产、进口、销售和维修无线电发射设备等作出相关规定。

  红网记者:为了保障执法能力专项行动的实施,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做了哪些努力?

  刘文:我们研究制定了全省提升执法能力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印发全省进行动员部署。强化组织领导,注重加强向有关领导的工作汇报,成立了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分管副厅长任组长,省无委办2名副主任任副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此外,我们还要求各市州无线电管理机构要组织所属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国家无线电办公室《专项行动检查内容和考核标准》,对标自查,找准差距明确努力方向。紧盯省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不足和短板,重点从强化人员能力素质、摸索创新工作模式、建全执法运行体系、搭建智能系统平台、创造良好执法环境发力,群策群力做好系列工作。对于行政处罚执法案件还要求各市州无线电管理机构全年报送,对已经办结的案件要及时整理文书,形成完整案卷,报送典型案例,做好案例的内部学习和外部宣传。

  红网记者:在提升执法能力专项行动过程中有什么典型案例?

  刘文:在全国“无线电行政执法十大典型案例”的14个备选方案中,湖南入选了三个,其中一个被评选为全国“无线电行政执法十大典型案例”。

  2018年4月27日,长沙市无委办接到中国移动长沙分公司举报,称长沙县安沙镇某村自2017年4月起移动信号质量差,无法正常拨打电话或上网,造成基站无线信号运行异常、业务流量下降,请无线电管理部门协助查处干扰源。经长沙市无委办对长沙县安沙镇某村周边展开电磁环境测试,查实干扰为某公司非法设置、使用无线电信号干扰器所致。

  经查证,该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非法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不得对依法开展的无线电业务造成有害干扰,不得利用无线电台(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第十四条“使用无线电频率应当取得许可”以及第二十七条“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应当向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取得无线电台执照”规定,对公众移动通信造成严重干扰。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条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设备,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我们给当事人下发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于法定期限内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申请依法组织听证。整个听证会历时近3个小时,共10余人参加了旁听,经听证,维持原行政处罚。当事人服从处罚,未提出行政复议或诉讼,该案结案。”刘文说:“等到听证之后,我们才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

  这个案件是湖南省针对非法设置、使用无线电信号干扰器进行查处的一起典型案例。案件认定的违法事实清楚、调查取证工作细致、程序合法、处罚适当,并且还依法组织听证,通过公开、合理的程序将行政处罚决定建立在合法适当的基础上,避免行政处罚决定给当事人带来不利或不公正的影响,是行政执法能力提升的体现。

来源:红网

作者:姜心玥

编辑:向宏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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