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月28日讯(记者 郑涛 通讯员 袁文舟)1月27日上午,寒气沉沉、哀乐低鸣,桂阳县人民法院流峰法庭副庭长周海兵同志遗体告别仪式在桂阳县殡仪馆内庄重举行。
周海兵同志于1月25日殉职之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田立文,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水平和桂阳县委书记彭生智等领导高度重视,派出代表到桂阳慰问了家属,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胡永华代表桂阳县委、县政府到现场看望慰问了家属。
仪式现场庄严肃穆,正中摆放着黑纱掩映下的周海兵同志遗像,四周立满各界缅怀周海兵同志的花圈,气氛显得尤为沉重。9时30分,参加告别仪式的全体人员肃立,向周海兵同志默哀致敬,并行告别礼。
周海兵同志,湖南省临武县人,1975年11月出生, 1996年毕业于汕头大学。1999年9月参加工作,先后在多家企事业单位工作。2009年经统一招考进入桂阳县人民法院,曾担任过桂阳县人民法院流峰法庭书记员、执行局助理审判员、太和法庭审判员、流峰法庭副庭长,在每一个工作岗位上,他都展现出忠诚本分、任劳任怨、清廉公正并独当一面的优秀品格。
1月25日上午10时许,周海兵同志在起草法律文书时突发心脏病,虽经多方努力,最终抢救无效,于1月25日上午10时44分永远地闭上了双眼,永远地离开了他的至亲,永远地离开了他无比热爱的审判事业,终年43岁。
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性斌,党组成员、副院长肖嗣运,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高石旺,桂阳县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何军,桂阳法院领导班子、全体干警,及周海兵同志的亲朋好友等200余人参加仪式,共同表达对周海兵同志的沉痛哀悼之情。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袁文舟
编辑:廖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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