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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诈骗朋友78万获刑11年

来源:红网 作者:周凌如 雷苗 郭凯彬 编辑:李晓玲 2019-01-30 13: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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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诈骗朋友78万获刑11年

  红网时刻1月30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周凌如 通讯员 雷苗 郭凯彬)为了偿还向他人借款的高额利息和过上“品质生活”,益阳桃江男子张某编造一个又一个谎言,在8个月的时间里,从好友手中骗得78万元。日前,经桃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5万元;其违法所得的财物78万元,依法予以退赔被害人。

  2016年下半年,张某与罗某相识于一次钓鱼活动,两人一见如故,成为了好友。2017年11月,张某向罗某提出借4000元钱,说是借给别人放贷。罗某是桃江人,在长沙经营店铺,手头比较宽裕,为人大方,就将钱款给了张某。2018年1月,张某又向罗某借钱,称春节一定将全部借款归还,但是快过年时,张某反而再次问罗某借钱,罗某都一一应允。

  之后,张某多次以收账公司收账需付相关费用为由,多次向罗某借钱,称“借的二十几万元钱已转让给了一个贷款公司,贷款公司答应会将钱款给我,但是需要一定的税”,“之前那一家贷款公司手续没有办理好,将款项转给另外一家公司了,但是还需要一点费用”,“这是一张预估贷款额度表,这边还要追加一些费用……”就这样,张某多次向罗某借钱。

  2018年6月初,罗某向张某询问钱的去向,张某便将一张银行付款凭证和扣款记录发给罗某,说是会有78万余元转到他的账上。等了几天,钱还是没到账上,罗某便去银行核实,这才发现付款回单是伪造的。罗某与父亲找到了张某本人,催其还钱,此时的张某根本还不出钱,便出具了一张78万元的欠条,承诺在2018年7月10日前一次性还清。

  7月12日,罗某的家人找到了张某,要求其归还欠款,但张某无力偿还。7月16日,罗某只好将张某带至桃江县公安局凤凰山派出所报案。

  原来,张某在几个放贷公司借钱,每月要还10万元左右的利息。为了支付利息,就找身边有钱的人借钱用于还利息及自己的日常开支。就这样,张某拆了东墙补西墙,“雪球”越滚越大,欠的债也是越来越多。经查,张某先后从罗某处诈骗现金及微信红包、支付宝红包共计78万元。

来源:红网

作者:周凌如 雷苗 郭凯彬

编辑:李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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