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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再婚” 信息误录闹乌龙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黄海文 罗珊 编辑:杨雁霞 2020-07-12 09:40:26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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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铖向记者展示身份信息录入错误的证据材料。   记者 黄海文 摄

妻子以前结过婚、还跟别人生过孩子?一场信息误录乌龙差点引发家庭裂痕。6月5日上午8:30,一场特殊的行政诉讼案在湘西花垣县人民法院开庭。原告贺铖因身份信息录入错误,委托62岁的父亲贺庆林代理诉讼,起诉省卫健委(列第三被告)、龙山县洗车河镇人民政府行政违法及行政赔偿。

7月10日,面对三湘都市报记者采访,贺庆林对女儿再婚“乌龙”事件,仍气愤不已。

事件

女子婚姻信息错误,无端引发家庭矛盾

2019年2月,家住长沙的徐先生的父亲出车祸,理赔过程中需要去居住地开证明。于是,同年7月9日,徐先生与父母前往芙蓉区一个街道办理证明。

工作人员好心提醒徐先生,如果没有生育,到街道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产检可享受优惠。徐先生将妻子贺铖的身份证号码报给了对方,而工作人员在查询了相关资料后,看了徐先生一眼,将原本对着徐先生的电脑屏幕转了过去。

徐先生的母亲周女士说,这名工作人员随后悄悄告诉她,经查询,贺铖在全省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显示早已经结婚,之后离异,且还在龙山生育一女,今年11岁。

周女士听到这个消息,差点晕了过去。她将这个消息告诉了儿子。徐先生得知此事情绪非常激动,打电话要妻子贺铖立即请假,一起来社区核对情况。

调查

老父亲奔波一个月,铁心为女儿证清白

现年33岁的贺铖向记者回忆,那天她接到丈夫电话时,还以为他在开玩笑。但听到丈夫情绪相当激动,她极力解释自己不可能在10年前就已经结婚生子。

贺铖虽然不断解释,但仍难解开老公和公公婆婆心中的疑虑,家里的气氛也变得“尴尬”。

贺铖的父亲贺庆林告诉记者,得知此消息后他非常气愤,因为他清楚女儿从未结过婚。由于女儿女婿不能经常请假,贺庆林先后10多次前往女儿户口所在地开福区、老家益阳桃江县、女婿老家益阳赫山区查询情况。

经过一个月的奔波,贺庆林得知,问题出在信息录入地湘西龙山县。贺庆林将情况反映给湖南省卫健委,省卫健委要求龙山县卫健局对此事进行调查。

真相

工作人员误录信息,同名女子信息弄错

2019年8月,贺庆林从省卫健委拿到由湘西州卫健委、龙山县卫健局、洗车河镇卫计办三级部门的调查复函。洗车河镇计生办在情况说明中称,经过核实,当地确实有一名叫贺铖的女子与黎姓男子在2007年结婚生子后离婚,但此人与贺庆林女儿不是同一人。

说明中称,在信息录入时,因黎姓男子一家人长期在外打工无法联系,仅通过其亲属了解到黎姓男子配偶叫贺铖,是长沙人,其他信息无从采集。而当时长沙有两个名为贺铖的人,一人为岳麓区居民,一人为开福区居民。因长沙方面未将两人在系统中建档管理,该镇卫计办工作人员通过系统查询,查找到开福区的贺铖,误以为其就是与黎姓男子结婚的贺铖,就将信息录入了系统中。

湘西州卫健委在复函中也提到,针对此事件,已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对基层工作人员工作素养和业务技能进行培训,并做好全员人口信息数据的全面清查。

在省卫健委出面协调下,2019年8月9日,贺铖的正确个人信息才得以出现在湖南省全员人口信息平台上。从发现问题到纠正错误,贺铖的父亲来往奔波历时一个月。

追责

起诉机关行政违法 追究违法行政赔偿

就信息乌龙事件赔偿一事,贺铖委托父亲与省卫健委、龙山县洗车河镇政府多方交涉未果。今年3月28日,贺铖以“行政违法及行政赔偿”为由,一纸诉状将上述两部门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两被告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补偿因乌龙事件所产生的交通费、伙食费及误工费等费用1万元,共计6万元;由第三人(省卫健委)牵头,组织龙山县洗车河镇镇政府工作人员到原告丈夫出生地和所在地说明事实真相,挽回坏的影响;由被告及第三人在省级媒体登报赔礼道歉;诉讼费由被告及第三人承担。

6月5日上午8:30,花垣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被告洗车河镇镇长贾美亮辩称:“该错误的具体行政行为已经得到了纠正,原告的登记信息也得到更正,故人民法院可不予再判决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被告的具体行政行为虽然给原告造成了一定的不好影响,但没有给原告造成严重损失,也没有对原告造成身体伤害,且原告对此事件做出扩大化处理,向有关部门上访,向各大媒体投诉,对此造成的影响,应由原告自己承担……”

被告第三人省卫健委代理律师辩称;“本案不属于行政诉讼案范围,原告起诉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恳请法院驳回起诉。”

庭审持续到当日下午3时许才结束,法官宣布择期宣判。

疑问

身份信息错误更改为何这般难?

互联网时代,与公民相关的名字、婚姻状况、不动产等信息与其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一个小小的错误都会给当事人的生活带来很大困扰。错误的公民信息,多半是相关部门工作失误造成,它不仅损害了当事群众的切身利益,更让人烦恼的是,错误信息的更改往往困难重重。

熊××,湘乡市中沙镇人,本出生于1968年,身份证登记时,工作人员错写成1948年,比其父亲年龄还大。他多次请求公安部门纠正其年龄信息,但公安部门要求其出示证明。因手续较繁琐,公安部门要求的证明材料很严,导致其年龄至今没有纠正,外出打工无法签劳动合同,影响几十年。

今年上半年,安化县马路镇管坪村村民谌某投诉:2005年12月,同村村民伙同时任村会计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其身份证信息在银行申请贷款9000元,逾期不还,2011年银行催收贷款时,谌某当即说明了真实情况。谁知,银行并未及时纠错,谌某还在2018年办理业务时被告知已进入银行系统黑名单。谌某多次上访,时隔几个月才得以将征信信息恢复正常。他想不通,为什么纠错这么难?

观点

专家呼吁:建立快速纠错机制

“身份信息弄错,当事人总是最大的受害者。可是发现问题后不但纠错难,造成的损失更是不知该找谁弥补。”湖南华略律师事务所黄继军律师指出,“我国的国家赔偿法,一般只对行政机关出错产生的直接物质损失进行赔偿,而对当事人有可能造成的个人生活、职业发展方面等无法量化的损失,并无明文规定。为修改信息奔波产生的费用,或许还能够纳入赔偿范围。但因信息登记错误导致找工作难、居无定所,从而带来的精神损失和压力等,索赔之路十分艰难。”

据了解,目前,全国各地在公民信息纠错方面并没有完善的体系,在纠错的具体办理程序和时限上也没有明确规定。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程序法学会会长黄捷教授呼吁:“相关部门要建立一个快速有效的纠错机制,使当事人不必往返奔波,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以减少错误给当事人带来的不利影响。职能部门错录公民身份信息,让老百姓为纠错买单,不合理也不合法。应建立纠错机制倒逼职能部门主动纠错,对错录行为也纳入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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