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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银行卡给诈骗分子 104人被抓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聂映荣 编辑:杨雁霞 2020-10-28 09: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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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专案中,警方抓获涉案人员104人,缴获银行卡、U盾、手机、电脑等作案工具500余件。长沙晚报全媒体记者 邹麟 摄

“4·30”专案中,警方抓获涉案人员104人,缴获银行卡、U盾、手机、电脑等作案工具500余件。长沙晚报全媒体记者 邹麟 摄

电话卡、银行卡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必备工具,“两卡”泛滥是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的重要根源。有犯罪团伙专门在全国各地找“法人”,让其用自己身份证办理银行卡、手机卡等“四件套”,该团伙租赁“四件套”后,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支付结算服务。

27日,长沙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这起“断卡”行动中的部督“4·30”专案,警方在该案中抓获涉案人员104人,其中为赚钱用自己身份证办卡的“法人”多达83人。

找“法人”办银行卡,为诈骗分子服务

43岁的郭某嘉是湖南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老板,2019年5月,在一次聚会上,认识了台湾人“小杰”和雨花区高桥大市场进出口贸易台湾展馆商管员李某。

“小杰”自称在台湾做线上娱乐博彩,需要大批个人银行卡来收取结算赌资,并邀郭某嘉、李某一起合作。郭某嘉、李某见有利可图,就先“试了一下水”,将本人名下的银行卡出租给“小杰”,“小杰”按每张卡2000元/月支付租金。事实上,这些银行卡被用来给境外诈骗分子提供支付结算服务。坐家里都能收钱,这已让郭某嘉和李某动了心,他们不再满足出租自己的银行卡,而是当起了“大车商”(“车商”为黑灰产链条的行话,主要指收购贩卖银行卡、手机卡的人)。他们自己发展了19名下线“车商”,李某甚至将自己的同事拉下了水,并要求这些“车商”在全国各地发展下线“法人”,开办大量银行卡“四件套”(银行卡、U盾、手机卡、身份证照片)。

“很多‘车商’将自己身边的亲友拉进来当‘法人’,让他们用自己的身份证办卡。”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办案民警孙瀚介绍,此前,有不少人因为想用对公账户为诈骗犯罪提供支付渠道,便专门找人注册公司,并以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办理对公账户。后来,在这条黑灰产业链中,办卡人即使没有注册公司,只是办理个人银行卡,也在行话里被称为“法人”。

2019年11月,郭某嘉和李某又认识了台湾上线“尼克”,他们同时为“小杰”和“尼克”提供“四件套”。

为防止“黑吃黑”,他们还签订协议

随着调查深入,该团伙作案的更多细节也浮出水面。诈骗人员的赃款被转至“法人”银行卡后,“法人”有可能“黑吃黑”将钱拿走。郭某嘉事后向警方交代,之前有一个“法人”就拿走了30多万元赃款。

“他们为了防止‘黑吃黑’,还用了些手段。”民警介绍,该犯罪团伙为加强对各“法人”的控制,要求“车商”必须与“法人”签订协议,规定“法人”在办卡、解封、解冻等方面须履行的约定,一旦银行卡被冻结处置,“法人”必须去银行解封解冻,并取出银行卡的余款,存入上线指定的回款账户。

上线“尼克”和“小杰”按月租形式支付报酬,按每月2000元/套付给“大车商”郭某嘉和李某,郭某嘉和李某从中按每套500元抽取提成,赵某成等19名“车商”再按每套500到700元抽取提成,最后按每套800到1000元/月支付给“法人”。

郭某嘉、李某等人收集“四件套”后,李某和另一人负责逐一测试,为逃避侦查打击,他们一般只邮寄U盾与绑定的手机卡,或只邮寄回“上线”提供的手机(“法人”已注册并成功登录手机银行);在邮寄时备注物品名多为“文件、数码产品”或直接将物品存放在玩具等其他货物中,以防被发现拦截。他们将此邮寄至深圳一家物流公司,该公司员工又将其重新“伪装打包”,再转运至台湾。

90个抓捕小组在5省集中收网

今年4月,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接群众举报,反映有人以高额报酬大量租用他人银行卡。雨花分局迅速核查,发现了这个大量租用银行卡、成员众多的犯罪团伙。4月30日,市公安局决定从刑侦支队、雨花分局抽调精干警力成立“4·30”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

10月15日,专案组组织400余名警力分成90个抓捕小组在山东、江苏、福建、广东、湖南等5省的11个地市开展集中收网行动,共抓获涉案人员104人,现场缴获银行卡、U盾、手机、电脑等作案工具500余件,冻结涉案银行账户175个。

警方发现,2019年12月至今,该犯罪团伙提供各类银行卡“四件套”580余套,为境外网络赌博、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提供支付结算,非法获利共计450余万元。

初步核查信息显示,该批涉案银行卡涉及全国各地各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79起,涉案类别主要为冒充公检法诈骗、裸聊敲诈勒索、刷单诈骗、贷款诈骗等,涉案金额数千万元,其中有的单起案件涉案资金就有300余万元。

目前,郭某嘉、李某和赵某成等“车商”已被刑事拘留,涉嫌诈骗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多项罪名。被抓的83名“法人”之中,目前已有52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罪名被刑拘。

延伸阅读

“断卡”行动,长沙警方已抓获239人

今年10月10日,长沙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为“市联席办”)根据全国“断卡”行动部署要求,在全市部署启动“断卡”行动。27日,长沙市公安局通报了“断卡”行动开展以来的整体情况,并曝光了首批纳入惩戒的“两卡”人员及单位。

长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周习文介绍,“断卡”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抓获各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嫌疑人239人,其中依法刑事拘留217人,查获涉案手机卡1756张、银行卡1272张。

10月27日,市联席办依据相关规定对第一批纳入惩戒的“两卡”人员和单位予以曝光,主要包括352个涉案银行账户用户名单登记的自然人及法人,321个不良信用电话用户。

即日起至今年11月30日,具有出租、出售、出借银行账户(卡)、手机卡情形的,主动到银行、通讯运营商网点注销开户,情节轻微的,依法不予追究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在规定期限内不注销开户的个人(单位),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聂映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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