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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通报4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

来源:红网 作者:彭双林 编辑:王娉娉 2016-01-13 12: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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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1月13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彭双林)据三湘风纪网消息,日前,安化县纪委通报了4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问题。
  
  安化县粮食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傅武陵,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永订因粮食系统系列违纪案受到责任追究。2014年5月以来,县粮食局系统先后有5名党员干部因违纪违规被立案调查。县广播电视台党组书记、台长傅武陵于2010年7月至2014年2月任县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县粮食局干部队伍疏于管理,导致县粮食局原领导班子成员均有不同程度违纪,同时其个人存在违纪问题。2015年11月26日,报县委同意,县纪委给予傅武陵撤销党内职务处分;2015年12月8日,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县监察局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保留副科级)。县粮食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永订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及个人违纪问题,2014年12月1日,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煜辉,党组成员、副局长李丰,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向辉,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肖汉民因失职问题受到责任追究,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蒋湘龙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辖区内嘉和资水名居一期、嘉和星竹苑、钰鼎商业广场、怡康苑、华鑫广场等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违规建设行为监管不严、查处不力;违规调整华鑫广场房地产开发项目容积率;违规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安排质安站提前介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煜辉,党组成员、副局长李丰,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向辉,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肖汉民履行主体责任不力,2015年9月11日,县纪委分别给予上述四人党内警告处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蒋湘龙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县纪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渠江镇党委、纪委因本镇多次出现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现象受到责任追究。渠江镇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不力,镇纪委对作风建设监督检查不严,导致纪律松弛,辖区内多次出现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现象。2015年,县作风建设检查组在该镇先后查获5名违纪违规人员,其中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1名、中层干部2名。渠江镇党委、纪委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县纪委决定对其进行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所党支部书记、所长蒋飞宇因对下属疏于监督管理受到责任追究。2015年9月29日下午上班时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区市容管理所城管大队南区中队长黄亮和城管大队工作人员蒋海丰、肖畯文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检测中心职工康敏4人在久隆大酒店茶楼打牌赌博,被县作风建设检查组现场查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所党支部书记、所长蒋飞宇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疏于对下属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2015年10月20日,县纪委对其进行通报批评、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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