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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县通报4起“纠‘四风’、治陋习”典型案件

来源:红网 作者:彭双林 编辑:刘飞越 2016-10-14 10:54:25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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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10月14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彭双林)据三湘风纪网消息,日前,嘉禾县纪委对近期查处的4起“四风”问题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1、县住建局原党组成员李儒山、原总工程师雷丰善赌博案。

  2015年10月17日上午,李儒山、雷丰善与他人在嘉禾县神农滨谷湾神农农副产品平价超市内以打“字牌”的方式进行赌博,被公安机关查获,均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2015年12月,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报县委常委会审议,决定免去李儒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的职务;经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报县政府办公会审议,决定免去雷丰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的职务。2016年4月,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报县委同意,决定分别给予李儒山、雷丰善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田心中心学校原教师李海波吸毒案。

  2013年9月29日,李海波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查获,被给予行政处罚,并责令接受社区戒毒;2014年8月6日,李海波再次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查获,被给予行政处罚,并于2014年8月7日被责令接受社区戒毒;2015年10月21日,李海波又一次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查获。同日,公安机关作出对李海波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强制隔离戒毒二年的决定。2016年4月,经县教育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李海波开除处分。

  3、行廊镇政府职工刘丙龙工作日午餐违规饮酒案。

  2016年2月14日(工作日)下午,县作风办在对行廊镇政府进行明察暗访时,发现行廊镇企业办职工刘丙龙面部微红,说话时有酒气。经酒精测试仪当场检测,证实刘丙龙当日中餐饮酒。2016年5月,经行廊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刘丙龙党内警告处分。

  4、县运管所原所长周应龙等人违规借用车辆案。

  2013年3月,县运管所向县道路运输协会借了一辆东风风行面包车使用,之后,车辆一直由县运管所作为稽查队执法用车上路执法,期间,违反规定在借用的车上安装警灯、警报器和粘贴执法标志。2016年4月7日,县纪委介入调查后,县运管所把所借的车辆退还给县道路运输协会。县运管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长期借用监管单位的车辆,对此,周应龙作为时任县运管所所长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欧阳章龙、李庆华分别在不同时期分管稽查队工作,明知车辆是向监管单位借用的车辆,未提出反对意见,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周云军作为稽查队队长,长期使用从监管单位借用的车辆,负有直接责任。违反规定在借用车辆上安装警灯、警报器和粘贴执法标志,并将此车作为上路执法车使用,对此周应龙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周云军负有直接责任。2016年5月,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报县委同意,决定给予周应龙党内警告处分;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报县委常委会审议,决定给予欧阳章龙书面检查处理;2016年6月,经县交通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周云军、李庆华诫勉谈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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