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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司法行政“双先”】“郭原则”:行走在乡间田野的“雷锋标兵”

来源:红网 作者:陈彦兵 编辑:卢欣 2016-12-12 20:10:13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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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他们是一些平凡的集体和个人,他们战斗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的信念——“忠诚、为民、崇法、担当”,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湖南司法行政人”。为大力挖掘、宣传第七届湖南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在忠实践行湖南司法行政精神方面的事迹,省司法厅联合红网推出【湖南司法行政“双先”】系列报道,全面展示湖南省司法行政工作的显著成效和良好形象。

冷水江市司法局办公室副主任、原潘桥司法所所长郭远红行走在田埂上。

郭远红在查看罗艳红的伤情。

  时刻新闻记者 陈彦兵 冷水江报道

  没有公务员编制,没有年终奖,纯粹出于对这片土地的热爱,对这方百姓的责任,她每天提着2斤重的大水壶,走村串户调解纠纷,翻山越岭化解矛盾,21年如一日,她是行走在乡间田野的司法所长,她叫郭远红。

  娄底冷水江市坐落于湖南中部、资水河畔。在这里,冷水江市司法局办公室副主任、原潘桥司法所所长郭远红从事基层司法工作已经21年。21年来,她始终坚守在贫困山区,把群众的利益放首位,把老百姓的话放心里,忠诚地守护着这一方土地的和谐与安宁。今年,她被中宣部评定为第二批“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

  维稳: 用心调解老百姓纠纷

  潘桥乡的山村小道,郭远红每个月不知道要走多少回,有时一走就是十多公里。而无论处理哪一起矛盾纠纷,她总是凭着扎实的法律功底,谦逊善良的为人风格,真诚耐心的对待矛盾双方,用心感化,以理服人。在当地,郭远红不仅成了村民心目中权益的保护者,也因秉公办案,执法如山,被群众亲切地称为“郭原则”。

  2009年3月18日,潘桥乡某民营企业发生了一起工伤死亡的补偿纠纷。死者亲属为了争取更多的补偿款,悄悄将尸体从医院转移到了工厂里面。厂方知道消息后,组织近百名职工准备将尸体强行拖出厂外,死者亲属见状,也喊了几十个亲戚朋友助威,准备血斗一场,矛盾一触即发。

  当时的郭远红因工作扭断了右脚舟骨,正在家养伤。突然接到乡领导打来电话,她立刻穿上鞋,不顾家人劝阻,坚定地要出门。此时她心底只有一个念头,案情就是命令,我必须到场!由于地势不平,郭远红的二哥开车只把她送到了厂区,她下车后,拄着拐杖,一瘸一拐地赶往现场。

  当时,死者亲属正在办公楼三楼与厂方代表争吵,郭远红在楼下就听到了激烈的怒吼声,大家的情绪都到了临界点。她咬紧牙关,一手撑着拐杖,一手抓住栏杆,一个台阶一个台阶地往上挪,每挪一步,右脚都钻心地痛。终于到达三楼,她头顶冒着冷汗,双手变得冰凉。人们看到拄着拐杖满头大汗的郭远红,顿时鸦雀无声。

  “我赶紧抓住时机,不厌其烦地向双方当事人宣讲工伤保险条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从法律的角度给双方提出了一个公正的调解方案。”郭远红回忆。经过她一天两晚的耐心调解,双方终于心平气和地达成了调解协议。但是,她受伤的右脚,却因为在没有痊愈的情况下用力过度,留下了终身的后遗症,永远地告别了高跟鞋。

  多年工作中,郭远红还调解了好几起让市、乡两级领导感到棘手的矛盾纠纷。2000年3月至2014年5月,苗田村两户村民一起因2.5平米宅基地僵持了14年的纠纷,就在郭远红手上得到了化解。

  “感谢郭所对我们做的思想工作,我感谢她,我吃点亏也值!”村民谢修正感激地说。多年走乡串户过程中,郭远红深知“群众利益无小事”,任何一起矛盾纠纷都有可能引发为刑事案件或群体性事件。而21年的调解经验也让她体会到,要想调解好农村的矛盾纠纷,最重要的是用心,这也正是她多年来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秘密武器”。

  维权:农民工眼里的“保护伞”

  今天,又是郭远红按照惯例进村入户、回访受伤农民工的时间,郭远红走进了村民郭绪初家里。

  “钱到位了吗?”

  “到位了。”

  “到位以后,您老人家脚现在恢复的怎么样了?”

  “脚有钢钉没取出来,还有一点疼。”

  “您给我看一下。”

  郭远红蹲下来,仔细看了看老人受伤的脚。

  “您老人家还有什么需要我们帮忙的吗?”

  “想是想需要帮忙,年纪大了,做什么事也做不到了,想郭所看还可以到煤矿帮我搞点救济款吗?”

  “嗯,我们尽力而为,好吗?”

  “好!”

  一边听着村民郭绪初的话,郭远红一边仔细地记录下他的问题。从郭绪初迷茫的眼神里,郭远红看出了他的担忧。2007年的10月2号,郭绪初在一次煤矿掘进过程中脚踝不幸受伤,做手术,打钢钉,在医院一躺就是半年。用工方在最初给了几百块的生活费后,便不愿再支付任何费用。

  “我住了两个多月,他说要我们出院,我说你给我赔偿多少钱,他说没有多少钱,我说给我们七千块钱,他说免谈。”由于不懂法律知识,郭绪初第一次找到用工方进行协商以无果而终,此后,用工方开始回避不愿解决此事,这让郭绪初一家子近乎绝望。万般无奈下,村民建议郭绪初的妻子潘秀芝向潘桥乡司法所求助。在得知情况后,第二天,郭远红就带着潘秀芝找到了煤矿负责人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通过讲理说法,用工方最终同意了一次性赔付一万八千元。

  “郭所这个事情办得好,我非常感谢她 她做这个事,对农民是最好的”,郭绪初说。由于郭远红工作所在的潘桥乡,地处冷水江市西南部,作为当地较为贫困落后的山村,这里的矛盾与纠纷时常发生。而多年来的法律援助、矛盾纠纷调处经历,已让郭远红成为了不少村民心中的“保护伞”。

  说起郭远红对自己的帮助,渣洋村村民罗艳华,眼眶开始有些湿润。2014年6月9号,罗艳华在一家工厂上班时,右臂不慎被一根5米长的钢管砸断。受伤入院后,厂方在支付了部分医疗费后,便和包工头踢起了皮球。

  “我去找了他们几次,不耐烦,人都躲起来了,躲着不见我。”,绝望中的罗艳华只好向当时在潘桥乡司法所任职的郭远红求助。在详细了解情况后,郭远红一方面掌握证据找厂方据理力争,一方面苦口婆心做思想工作。经过反复做工作,厂方最终答应了为罗艳华支付三千元继续治疗费和五万元的一次性工伤补助金。而这一次顺利获赔让罗艳华重燃生活信心。

  “我至今都感谢郭所帮我讨回这五万块钱赔偿,饭都没吃我一口,茶也没喝一口。”罗艳华哽咽道。

  “郭原则”秉公办案,执法如山,是她一贯的工作风格,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平衡点是她坚守的调解底线。正因为如此,工作中,郭远红才能顺利将农村里最具普遍性、复杂性、最棘手的宅基地矛盾化解于无形。

  坚守:换来一方“太平乡”

  由于交通不便,田间地头,阡陌沟壑,郭远红几乎用双脚丈量了潘桥的每一寸土地。为了方便群众咨询法律、反映诉求,她把自己的手机号码印发给全乡各家各户,24小时全天候接听解答,这个号码成了潘桥人民家喻户晓的法律咨询热线。

  “不论天晴下雨,下雪,她都会来,只要我们打电话。”村民告诉记者,21年来,郭远红始终履行小岗位上的大责任,先后为84家单位和1562位个人提供过诉讼、非诉讼代理和调解服务,免费调解纠纷837起,为贫困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1237起,避免经济损失1254万元,累计教育转化违法、犯罪人员257人,接待群众法律咨询共计12653人次。

  “百姓利益无小事”,“对家人有愧,但无悔”,这是郭远红常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她心中时刻装着百姓之事,却唯独没有自己。 由于经常加班到深夜,长期超负荷工作,郭远红身体落下了多种疾病。在郭远红的忠于职守和真诚服务下,她所在的潘桥乡成为远近闻名的平安乡。21年忠于职守 ,默默奉献,换来一方太平。

  今年43岁的郭远红,1995年开始到冷水江市潘桥乡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2003年担任司法所所长,从事司法行政工作至今已有21年时间。平日里,这家仅有2名工作人员的司法所,要处理1.7万人、15个村居的法律诉讼、非诉讼代理和调解服务等工作,任务繁重,加班加点是常事。2009年,郭远红被诊断出患上双肾结石、右肾积水并萎缩等多种疾病。医生叮嘱她要多喝水、多休息,但她从未因病痛而退缩过,每天背着个2斤重的大水壶奔走在法制宣传、纠纷调处现场。2011年至2013年间,郭远红带病成功调解纠纷126起,司法所各项工作位居冷水江市16个司法所的前列,她所在的潘桥乡,连续9年被评为“娄底市平安乡镇”。潘桥司法所获评全省规范化司法所。

  郭远红本人也多次被省、娄底市评为先进个人。今年3月,郭远红还被评为中宣部第二批“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全省仅有4人获此荣誉。

  没有动人心魄的豪言,没有石破天惊的壮举,21年来,郭远红用自身的温度,化解了一场又一场纠纷,用自己的力量,让“法”在百姓心中生根发芽,乐当行走在乡间田野的“雷锋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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