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宜章县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红网 作者:宜纪宣 编辑:唐韵 2017-09-13 11:25:55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时刻9月13日讯(通讯员 宜纪宣)侵占挪用、优亲厚友,近日,宜章县纪委对5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杨梅山镇炉背岭村原村委会主任曾易路、原会计曾纪昌、原计生专干曾荣青侵占租地协调经费问题。2013年,曾易路担任炉背岭村委会主任、曾纪昌担任会计、曾荣青担任计生专干期间,伙同原党支部书记曾广雄(已于另案开除党籍),利用职务便利,共同侵占炉背岭村租地协调经费100000元,其中曾广雄、曾易路和曾纪昌每人实得30000元,曾荣青实得10000元。2017年5月,曾荣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曾纪昌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2017年8月,曾易路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该案相关人员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一六镇汤湖里村原党支部书记钟光明、原会计钟兴华挪用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问题。2013年,钟光明担任汤湖里村党支部书记、钟兴华担任会计期间,在建设汤湖里村休闲广场项目中,共同假冒项目承包人刘岳军签名,虚拟两份承包合同,挪用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190000元,用于村委会其他开支。2014年,钟兴华还侵占公款16000元,用于个人家庭生活开支。2017年7月,钟光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7年8月,钟兴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岩泉镇原盐冲村主任李焕华侵占项目资金问题。2013年,李焕华担任原盐冲村主任期间,在盐冲村白水塘修缮过程中以协调和管理为由发放误工费,个人侵吞项目资金2000元;并利用白水塘修缮之机,从项目款中挪用11600元,用于村委会招待开支。2017年6月,李焕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笆篱镇腊元村原党支部书记陈旺俊侵占集体资金问题。2014年,陈旺俊担任腊元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将1组和22组通组公路群众集资款存入个人账户,并利用职务便利侵占集资款银行利息4400元。2017年7月,陈旺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玉溪镇吴家村原会计吴章国优亲厚友问题。2014年,吴章国在担任吴家村会计期间,违规将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家庭成员8人列为建档立卡贫困户。2016年4月,其妻黄金花获得扶贫贴息小额贷款50000元,在投入到宜章县嘉年华公司后,又获得入股分红及扶贫贴息共2122.70元;2016年5月,其长子吴成军获得扶贫贴息小额贷款40000元,用于自主创业。2017年6月,吴章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