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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警方依法处理2起干扰和妨碍疫情防控工作案件

来源:红网 作者:彭莉 编辑:于佳丽 2020-02-03 1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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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永州2月3日讯(通讯员 彭莉)当下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宁远县公安局依法迅速处理2起扰乱公共秩序、干扰和妨碍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行为,有效确保医疗工作安全有序开展,维护全县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案例1:1月31日8时许,宁远县人周某、欧阳某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在冷水镇冷水铺市场摆设地摊。两人不听市场管理所工作人员劝解,并无端谩骂工作人员,导致冷水铺市场入口堵塞十多分钟,扰乱了市场的正常秩序。冷水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出警进行调查处理。

目前,行为人周某、欧阳某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五日。

案例2:1月29日13时许,宁远县人欧某成、欧某青经过文庙街道双板桥路口时,因设立疫情防控临时检查点的事,将写有“非本村人员禁止入内”的牌子砸坏,并拍摄视频发到网络上,造成不良影响。文庙派出所核实情况后,将2人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调查,欧某成、欧某青对砸坏警示牌并拍摄视频上传至网络的事实供应不讳,其2人在事发后均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表示愿意赔偿损失,并写出悔过书及拍摄道歉视频传至网络上,消除社会负责影响。

鉴于欧某成、欧某青认罪态度较好,文庙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依法对欧某成、欧某青进行训诫。

宁远县公安局将加大疫情防控工作力度,对扰乱公共秩序、妨碍疫情防控工作的行为,将依法严厉打击,全力维护全县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宁远公安提醒:在疫情防控时期,人人都不是局外人,请大家自觉配合支持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共同努力抗击疫情。对恶意妨碍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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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彭莉

编辑:于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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