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衡阳2月26日(通讯员 陈锡钰 记者 宋美君)2月25日,衡南县城管执法局组织对城区乱象进行集中综合整治过程中,一男子阻碍威胁城管执法被“拘留”。
当天上午,衡南县城管执法局组织城管执法队员对县城正德路地段的商户存在违规出店、占道经营等行为开展巡查执法时,发现位于该路段的某摩托车经营店存在严重的占道经营行为,执法现场,该店经营户主胡某青拒不配合城管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工作,且情绪十分激动,辱骂、威胁城管执法人员,阻碍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为保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严厉打击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目前,行为人胡某青已被县公安局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在此,衡南县城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城管部门所行使的职权属于国家行政权力的一种,其具有合法性、权威性与不可侵犯性,行政相对人对城管执法人员辱骂、攻击等暴力抗法行为是对国家法律的公然蔑视和挑战,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