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检察院获评全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先进集体

2019-03-02 12:30:43 红网
作者:郑涛 湛璠 郭秀峰 编辑:向宏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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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晓军(前排左一)领奖。

红网时刻3月2日讯(记者 郑涛 通讯员 湛璠 郭秀峰)3月1日,在当日召开的全省检察长会议上,醴陵市检察院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先进集体,该院是株洲地区唯一获此殊荣的检察院。

自2017年7月以来,醴陵市检察院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9份,相关行政机关均及时整改到位并书面回复;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要求判决九名侵权行为人共同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鉴定费、应急处理费并通过株洲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均获法院判决支持。该院通过办案切实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为推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了检察力量。如开展饮用水源保护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了醴陵市污染饮用水源乱象,共取缔7个非法排污口、退耕2000多平方米、拆除3家排污工厂、关停饮用水源周边34家农家乐餐馆并拆除其排污管道;开展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专项督察、中小学校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等,并督促68家无证食品经营商户办理相关证件,规范市场秩序,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挽回了国家林业专项贷款贴息140余万元,保护了国有财产。

醴陵市检察院在办案中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始终将公益诉讼作为“一把手”工程,对内优化队伍建设,提高办案人员专业化水平;对外,积极建立健全专职线索联络员机制、“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线索移送机制,构建办案一体化格局,畅通线索来源渠道。同时,通过与湖南浏阳、江西萍乡市湘东区、上栗县检察院等湘赣边界四地检察院联合会签《关于加强生态检察区域协作的意见》,加强区域间协作;努力促成醴陵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积极争取政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等相关单位的支持配合。

为拓宽案件线索来源,该院及时出台了《公益诉讼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并注重加强与环保志愿者协会等社会公益组织的联动,鼓励群众和社会组织及时提供有价值的公益诉讼线索。同时,以检察官“五进”和该院 “一网两微三端”为依托,积极加强与株洲日报、株洲电视台等主流媒体的协作,切实加大公益诉讼宣传力度,努力提升社会公众对公益诉讼的参与力度。去年以来,醴陵市检察院共从社会群众和公益组织中获取有价值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0余条,成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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