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胡贺波。
红网时刻3月7日讯(记者 廖洁 摄影 刘玉先)3月7日上午,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全国人大代表胡贺波建议调整专项债券限额管理方式,择机加大专项债券限额规模,采用中央限额分配与地方项目申报“两结合”的管理机制,依据项目本身资质和收益,成熟项目多的地方多申报,中央多给限额、地方通过市场多发;成熟项目少的地方,中央少给限额、少发,以更好地发挥地方专项债券的政策效应,实现稳投资和防风险相统一。
胡贺波表示,加大限额规模,扩大有稳定项目收益的公共性投资支出,可以直接发挥投资稳需求的作用。由于专项债券的融资需求与项目收益自求平衡,不计入以税收为偿债来源的一般公共预算赤字,也为扩大限额规模预留了足够空间。
他说,我国公共基础设施还有很多“短板”,建设资金需求大,适度举债仍有必要,但必须统一通过发行债券,不能再走政府平台公司融资增加隐性债务的老路子。
胡贺波还建议,专项债券要以项目收益风险为基础实施市场化定价,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将债务支出与经常性支出“两分开”,严格监督项目和资金管理,确保债券发得出、用得好、还得上的闭环实现。此外,可以对接资本市场,以市场化方式将成熟的专项债券项目证券化,降低政府杠杆率,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