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偿金提高至30万元 报销比例提高5%

2019-03-08 22:31:12 红网
作者:严远丹 编辑:陈雪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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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3月8日讯(记者 严远丹 通讯员 李斌)3月8日,记者从长沙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为了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大病保险待遇,长沙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面提标,并已全部落实到位。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累计补偿金额限额从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普通参保人员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即对参保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扣除大病保险起付线以后,原则上分四段累计补偿:0至3万元(含)部分报销比例从50%提高至55%,3万元以上至8万元(含)部分报销比例从60%提高至65%,8万元以上至15万元(含)部分报销比例从70%提高至75%,1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从80%提高至85%。

此外,为提高贫困人口受益水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具体支付比例为:0至3万元(含)部分报销比例从50%提高至60%,3万元以上至8万元(含)部分报销比例从60%提高至70%,8万元以上至15万元(含)部分报销比例从70%提高至80%,1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从80%提高至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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