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黄兰香呼吁——
鼓励引导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
湖南日报记者 张斌
“建议从完善土地政策、人才政策、融资政策方面,出台针对性的政策,鼓励引导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促进产业兴旺。”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期间,全国政协委员黄兰香提交提案,呼吁鼓励引导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
去年,黄兰香牵头组织对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发现工商资本下乡存在“下不去”“留不住”“做不大”三大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乡村产业项目风险较大,企业对投资方向不甚明了,用地多样性供给不够,工商资本参与新业态发展受到限制。一些老少边穷地区水电路气按成本计价,企业生产成本高于社会平均水平,制约企业长远持续发展;大多数企业只能招到60岁以上农民,这些员工因年龄限制不能参加工伤保险,给企业带来额外负担。银行针对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的金融产品开发不足,配套支持政策不够完善,工商资本下乡遭遇“融资难”困扰等。
“解决这些问题,需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黄兰香建议,在土地政策、人才政策方面,完善用地科目,实行多层次多样化供地,如适应乡村文旅产业发展,建立文旅用地科目,推广点状供地等;建立引导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吸引各类人才返乡就业创业;建议探索将工伤保险年龄限制放宽到70岁;建议加大农村专业人才培训教育力度。
在融资政策方面,黄兰香建议,开展金融产品创新,对接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实行差别化服务,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信贷增量、风险容忍度、所得税缴纳等方面有所放宽;建议抓好现有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政策落地落实,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举措;探索建立政府、金融部门和交易者多方参与的联席评估平台,借鉴商业用地使用权评估模式,对农业用地使用权评估价值进行科学量化。
黄兰香认为,应建立健全经营权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如政府建立经营权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央行通过支农再贷款倾斜政策等对经营权贷款发放量大的银行机构进行激励,银保监会鼓励引导保险机构开发农业新险种对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敞口进行有效补偿等,着力打好系列政策“组合拳”,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破解工商资本下乡“融资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