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3月26日讯(记者 潘锦 通讯员 杨哲)从3月26日起,长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对城区禁停路段以及黄兴大道宋水线路口、S207开元大道路口等40个新增高清电子警察设备点位启动抓拍(详见附表)。
3月26日至4月1日,被电子警察抓拍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将作教育处罚。4月2日起,长沙县交警将对抓拍的违法图片进行取证录入,作为处罚依据。
长沙交警提示,车主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在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在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在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在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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