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上午,衡阳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关注的彭展保等2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进行了二审公开宣判。
红网时刻衡阳3月26日讯(记者 宋美君 通讯员 汤研科 曾芬芬) 3月26日上午,衡阳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关注的彭展保等2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进行了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2年下半年开始,彭展保陆续网罗社会闲杂人员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并逐渐形成了以彭展保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该犯罪组织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强揽祁东县城大部分渣土工程,攫取非法利益,并将聚敛的部分钱财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维系其组织成员日常生活支出。为逞强争霸,多次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犯罪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还采用暴力、威胁手段插手民间纠纷,利用组织势力收取保护费和高利贷。该犯罪组织连续作案长达4年,有组织的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组织淫秽表演等犯罪行为16起,致伤25人,造成财产损失8.7万余元。该犯罪组织通过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在祁东县境内已形成重大影响,严重扰乱了当地的社会生活秩序。
2018年12月20日,衡阳县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组织淫秽表演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彭展保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周咪、段文涛、周蕊等其余25人分别判处十五年八个月至八个月不等有期徒刑。一审宣判后,彭展保等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判对全案事实的认定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作出前述裁定。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部分群众近100余人旁听了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