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3家监管银行 长沙市不动产(二手房)转移登记及资金监管平台升级

2019-03-29 12:11:01 红网
作者:岳瑾 通讯员 李恩华 胡杏花 编辑:孟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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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3月29日讯(记者 岳瑾 通讯员 李恩华 胡杏花)长沙市不动产(二手房)转移登记及资金监管平台全面升级啦!今日,记者从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以下简称“登记中心”)获悉,根据业务发展及管理要求,登记中心对包括监管账户、监管银行等方面的长沙市不动产(二手房)转移登记及资金监管及平台业务进行了规范升级。

长沙市不动产(二手房)转移登记及资金监管平台可办理转移登记网上申请、转移登记及抵押网上申请(组合业务)两类业务。该平台自2017年8月11日推出以来,共受理网签业务近1.3万件,监管资金总流水4个多亿元。该平台通过信息系统控制、相关数据共享的模式,坚持安全、快捷、便民、无偿原则,对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资金进行有效监管,保证买卖双方“一手交钱、一手交房”,开启二手房交易“支付宝”模式,减少了交易纠纷,深受市民欢迎。

据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业务发展及管理要求,近期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该平台进行了规范升级。升级范围涵盖三个方面:监管账户由虚拟账户改为实体账户;新增合同编号验证功能,在附言栏需输入合同编号,银行系统会验证附言中输入的合同编号是否与监管业务的合同编号一致,不一致则不予入账;监管银行新增长沙农商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3家银行,市民可根据需要就近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及资金监管预申请,业务办理更方便。

登记中心提醒,市民需办理不动产(二手房)转移登记及资金监管时,当事人可通过银行、中介公司、担保公司的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预申请平台发起不动产转移登记预申请,进窗进行限购限售核验后才能进行资金监管存款,享受资金监管服务 。当事人网签时须提供正确的银行账户信息,注意收款方的账户名及卡号必须为卖方当事人信息;退款方的账户名及卡号必须为买方当事人信息。因涉及大额存款故请提供一类银行卡账号,暂不能使用存折账号。进窗受理后,因故要变更账号的,由账号变更方带齐证件及申请资料前往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各网点窗口办理。当事人自行约定监管金额、监管银行,授权资金监管平台进行资金划拨。监管资金存款须在结算业务申请书附言处填写网签合同编号。因故中途停办业务的,请当事人按合同约定协商处理。

记者了解到,目前开通资金监管的银行有长沙银行、长沙农商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4家银行,陆续还将开通其他银行的资金监管服务。需要银行网点咨询的市民可拨打以下电话:

长沙银行:0731- 82196428;长沙农商银行:0731-85983609;招商银行:0731-82196936;交通银行:0731-85818602

想进一步了解详情的市民也可以拨打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731-84529100、85517767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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