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4月13日讯(衡山站通讯员 谷湘平)“谢谢仲裁院秉公执法,迅速办案,帮我们农民工维权撑腰。”4月11日,在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云镇农民工彭某拿到3.6万元赔偿金后,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连声道谢。
前不久,彭某在某公司劳动时,右手食指不慎被机器夹伤,经司法鉴定为10级伤残。受伤后,公司不愿出钱赔偿,无奈之下,彭某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口头申请仲裁。仲裁院受理后,迅速启动简易程序,当即电话通知公司法人代表前来调解。经过短短20多分钟的扼要劝导,公司法人代表接受调解并同意支付赔偿金。
仲裁院虽小,却关系着万千农民工的权益,影响着县域的投资、用工环境。为方便农民工办事,仲裁院在局党组的指导下,适时推出了“流动仲裁庭”这一创新举措,不管节假日或双休时间,只要案情紧急,都及时开庭办理。
今年以来,该院已先后受理75件争议案,其中20人以上集体争议案2起,10人以上集体争议案1起,均成功实现立案前调解,案件办结率达100%,有效维护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