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印发〈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中发〔2018〕3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湖南印发了《2019—2022年湖南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2019—2022年湖南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全文如下:
干部教育培训是干部队伍建设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在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要有新气象新作为。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印发〈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中发〔2018〕37号)精神,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任务,以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为最高政治原则,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本,以全面增强执政本领为重点,突出政治训练、政治历练,把提高政治觉悟、政治能力贯穿全过程,坚持政治统领、服务大局,以德为先、注重能力,精准培训、全员覆盖,改革创新、共建共享,联系实际、从严管理,围绕建立源头培养、跟踪培养、全程培养的素质培养体系深化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着力提高培训针对性有效性,高质量教育培训干部、高水平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要目标
深入开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中心内容的理论教育,扎实开展党性教育,精准开展专业化能力培训,有效开展知识培训,使广大干部马克思主义水平和政治理论素养不断提高,理想信念、党性观念、宗旨意识不断强化,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不断增强,知识结构和知识体系不断改善,德才素质和履职能力显著提升。深化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着力构建具有先进培训理念、科学内容体系、健全组织架构、高效运行机制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进一步增强干部素质培养的系统性、持续性、针对性、有效性。
(三)重要指标
1.厅局级、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5年内(指2018-2022年,下同)参加党校(行政学院或者行政学校,以下简称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以及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累计3个月或者550学时以上的培训。科级以下干部每年参加培训累计不少于12天或者90学时。不同类别干部每年达到一定的调训率、参训率和人均脱产培训、网络培训学时数。
2.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2至3年到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至少接受1次系统理论教育和严格党性教育,市州、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5年内参加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2个月,一般每年参加1次1周左右的专业化能力专题培训;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5年内参加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个月,一般每2年参加1次1周左右的专业化能力专题培训。
3.省、市两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安排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课程为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比重不低于总课时的70%。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主体班次均设置党性教育课程,1个月以上的班次安排学员进行党性分析,确保党性教育课程不低于总课时的20%。
4.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主体班次中,领导干部讲课课时不低于总课时的20%,运用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辩论式等互动式教学方法的课程比重不低于30%。
二、全面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
(一)推动学习教育深入深化。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干部教育培训最突出的位置,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要内容,作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主业主课,作为干部学习的中心内容,不分心、不走神、不偏离,全面学、系统学、深入学,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计划”,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坚持集中培训与经常性教育、中长期系统培训与短期专题培训、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相结合,抓好分类分专题培训,确保学习培训融入日常、融入经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作出的“一带一部”“三个着力”“守护好一江碧水”等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的生动实践,切实统一全省上下的思想和行动,更好地推动各项工作。
(二)推动学习教育入脑入心。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组织广大干部认真研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原著,深刻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时代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世界意义,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真正筑牢理想信念、增强履职本领、提升品行作风。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课程体系开发,着力构建“1+10+1”(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大专题、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课程体系,开发精品课程,学好用好第五批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定期对理论骨干师资进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学习培训,定期在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举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研修班。强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教学研究,组织教师分专题分领域开展理论攻关、集体备课,推动研究成果进课堂。加强研究式教学,增加自学和研讨时间,组织学员研读原著、研究问题。在全省范围内开发一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教学案例和现场教学点,运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红星网和红星云等学习载体。
(三)推动学习教育常态长效。建立健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长效机制,坚持和完善干部脱产学习进修制度,制定新一轮省管干部5年脱产培训计划,有计划地选调干部到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参加系统理论学习;建立健全干部在职自学制度,完善理论学习网络平台,鼓励和支持干部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自主学习;完善理论学习考核激励机制,强化述学、评学、考学措施,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衡量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重要内容。
三、完善培训内容体系
(一)党的基本理论教育。在大力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的同时,组织广大干部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学习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增强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能力,真正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二)党性教育。加强理想信念、党的宗旨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挺起共产党人的精神脊梁,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决反对“四风”,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加强党章和党规党纪教育,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尊崇党章、模范践行党章、忠诚捍卫党章,不断强化党员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始终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加强党史国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和世情国情党情教育,深入开展省情省策教育,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大活动开展党性教育,加强党内政治文化教育,引导干部弘扬党的优良传统,传承红色基因,永葆政治本色。加强道德品行、法治思维、反腐倡廉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增强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树牢廉洁从政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三)专业化能力培训。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聚焦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赢“三大攻坚战”、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落实“三个着力”、坚持“一带一部”战略定位等重大决策部署,精准对接和服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加强产业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组织开展以开放型经济、工业信息化产业链、文化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城市建设管理、脱贫攻坚、财政金融、全面依法治省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培训,帮助干部丰富专业知识、提升专业能力、锤炼专业作风、培育专业精神,不断提高干部适应新时代、实现新目标、落实新部署的能力。实施“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计划”,针对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不同岗位干部的特点,多渠道分类别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培训。
(四)知识培训。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组织干部学习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党的建设和哲学、历史、科技、文学艺术、传统文化等基础性知识,不断优化干部知识结构。强化科技创新、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知识新技能学习培训,提高干部科学人文素养。加强形势任务、世界局势等方面知识教育,不断拓宽干部眼界视野。抓好总体国家安全观、统战、民族、宗教、金融、保密、统计、城市规划管理、质量发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知识产权等方面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干部履职能力。开展阳光心态、健康生活、卫生保健等知识教育,不断促进干部身心健康。
四、坚持分类分级培训
(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目标要求:以提高政治素质、增强党性修养为根本,以提升专业能力为重点,加强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的培训,努力培养造就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执政骨干队伍。
主要措施:(1)根据中央组织部调训计划,每年选派15—20名省级领导干部到国家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参加培训;每年选派150名左右的厅级领导干部到国家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和国家有关部委联合调训班次培训;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县市区委书记到国家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参加党性教育和专题培训。(2)加大对“一把手”的培训力度,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省直单位、市州、县市区主要领导干部到党校(行政学院)参加专题培训,实施“‘一把手’政治能力提升计划”。围绕中央和省重大部署、中心任务举办市厅级主要领导干部和县市区党政正职专题研讨班。(3)省委组织部每年安排400名左右厅级领导干部到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主体班参加培训;会同省纪委省监委每年举办1—2期新任厅级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培训班;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会同省直有关部门,每年安排不少于1/3的市州、县市区党委和政府、省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1次1周左右的专业化能力专题培训。(4)各市州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统筹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每年安排不少于1/5的其他县处级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培训。各级统战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领导班子中党外干部的教育培训。
(二)机关公务员
目标要求:准确把握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公务员特点和需求,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为重点,努力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
主要措施:(1)省委组织部每年安排1200名左右的省直单位处级及以下干部参加专题研修,每年安排1/5左右的省直机关、市州的正县处级领导干部到市级以上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培训,其中每年安排300名左右正县处级领导干部、100名左右新任县处级领导干部到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参加培训。每年安排1000名左右的省直单位副处级及以下干部到省直机关党校(省直机关行政学院)参加培训。(2)省直机关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本系统本单位处级及以下干部开展全员培训,每年安排不少于1/5的干部参加培训。(3)市州、县市区直属部门单位按照分类分级的原则,分别抓好市州直属部门单位科级及以下干部、县市区直属部门单位一般干部的培训。(4)省、市州、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要督促指导同级各部门各单位公务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抓好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积极探索分类分级培训和“互联网+”公务员培训。加强机关党支部书记培训。
(三)企业领导人员
目标要求:以强化忠诚意识、拓展世界眼光、提高战略思维、增强创新能力、锻造优秀品行为重点,着力培养企业家精神,加快建立健全企业领导人员培训体系,努力培养造就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
主要措施:(1)根据中央组织部调训计划,省委组织部每年选派部分省管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到国家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培训。(2)省委组织部每年选调一定数量的省管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到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厅级干部进修班培训;定期在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举办省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专题培训班。(3)省国资委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委管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和省管国有企业中层正职到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企业管理干部培训中心等培训机构参加培训。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统筹抓好中小企业负责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省委统战部组织省工商联领导班子成员、常委、执委中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培训,举办民营骨干企业主要负责人专题研究班。(4)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和国有企业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结合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5)各企业的党校(企业大学)要加强办学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在企业自主培训中的作用。
(四)事业单位领导人员
目标要求:突出事业单位公益性、服务性、专业性、技术性特点,遵循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成长规律,以提高政治觉悟、管理能力、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为重点,分类开展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教育培训,努力培养造就一支符合新时期好干部标准的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队伍。
主要措施:(1)省委组织部会同省直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定期举办相关培训班次,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参加培训。(2)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定期举办高校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每年安排不少于1/5的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培训。省委教育工委统筹抓好省内高校处级干部教育培训,每年安排500名左右省属高校处级干部到省委教育工委党校参加培训。(3)省直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所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开展全员培训,每年安排不少于1/5的领导人员参加培训。(4)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统筹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协调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培训。(5)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加强统筹,注重对事业单位其他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五)专业技术人员
目标要求:突出政治引领,以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素养、创新创造创业能力为重点,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以高精尖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为主要对象,努力建设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
主要措施:(1)根据中央组织部调训计划,省委组织部每年安排中央和省直接联系的专家、学者到国家级、省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定期在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举办优秀中青年专家理论研讨班。(2)省委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和新闻、出版、文艺、文化产业领域骨干的培训。(3)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指导各行业各系统开展全员教育培训;牵头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和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明确任务、提出要求并组织实施。(4)省直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各市州、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业务需要,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六)年轻干部
目标要求:以理想信念宗旨教育、思想道德教育、优良作风教育和实践锻炼为重点,努力培养造就忠实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符合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忠诚干净担当、数量充足、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队伍。
主要措施:(1)根据中央组织部调训计划,安排优秀年轻干部到国家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培训。(2)省委组织部每年安排100名左右优秀年轻干部参加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实施“年轻干部理想信念宗旨教育计划”,采取专题培训、挂职锻炼、岗位实习相结合和分专题、分方向研讨的方式开展培训。省委组织部分期分批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井冈山、延安等党性教育基地开展党性党纪专题培训,到上海、深圳等发达地区开展创新创业能力培训。(3)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优秀年轻干部培养目标,有计划地安排年轻干部到党校、党性教育基地接受系统的理论培训和严格的党性锻炼。健全培训和使用相结合的制度,把年轻干部培训期间的表现作为其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七)基层干部
目标要求:以提高发展经济、改革创新、依法办事、化解矛盾、做群众工作等能力为重点,努力培养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高素质专业化基层干部队伍。
主要措施:(1)坚持省级示范培训、市级重点培训、县级普遍培训的原则,抓好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每年安排不少于1/5的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参加省、市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每年在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举办4—6期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培训班,在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举办选调生示范培训班。(2)市州和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要按照职责抓好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确保每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接受1次县级以上集中轮训。(3)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每年分期分批将党支部书记轮训一遍,加强基层党务干部培训。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负责本系统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4)积极利用省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以下简称“省干部网络学院”)及市州分平台、红星网、红星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开展基层干部教育培训。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重视抓好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的教育培训,在选调学员和举办有关班次时,安排一定比例的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参加培训。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干部教育培训支持力度,鼓励省内外结对共建单位开展结对办班、交流培训。做好对口支援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军地领导干部交叉培训和军转干部培训。
五、强化培训保障措施
(一)加强培训机构建设。立足功能定位,加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主渠道主阵地建设,加强各级社会主义学院建设,紧扣主责主业,推进办学理念、教学方式、体制机制等改革创新,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实施“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分类建设计划”,坚持“党委办党校、党委管党校、党委建党校”,科学制定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发展规划和分类建设方案,不断深化办学体制和教学、科研、管理改革,提升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办学水平。继续抓好市级党校办学水平评估、示范性县级党校评定工作。强化上级党校(行政学院)对下级党校(行政学院)的业务指导,因地制宜推进市级党校(行政学院)对县级党校(行政学校)教学、师资等的统筹。按照少而精、突出特色的要求,稳妥推进部门行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优化整合。鼓励省内高校发挥学科专业优势,根据需求开展干部教育培训。深入挖掘湖南红色教育资源,加快建设以韶山为龙头、以省市党性教育基地为主干、以各类现场教学基地为支撑的党性教育基地网络。实行干部党性教育基地备案管理,提高党性教育基地“建、管、用”水平。完善社会培训机构参与干部教育培训准入机制,鼓励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开展交流合作。
(二)建强师资队伍。加大名师培养力度,把干部教育培训师资纳入各级人才政策支持范畴,发现和培养一批有理论建树的骨干教师。继续实施骨干教师培训计划,省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每年培训200名教学一线骨干教师,5年内将市县两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教师轮训一遍。建立健全专职教师知识更新机制和实践锻炼制度,有计划地安排专职教师参加学习培训、调查研究和挂职锻炼,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省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骨干教师到国家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访学进修,组织教研人员到基层一线蹲点调研。加大对基层师资队伍建设支持力度,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师资送教下基层,每年组织30名以上市县两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骨干教师到省级以上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访学进修。拓宽师资来源渠道,从高等院校和其他部门引进优秀人才,提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专职教研岗位的占比。建立健全符合干部教育培训特点的师资准入和退出机制、师资考核评价体系、职称评定和岗位评聘办法、人才激励机制。改进兼职教师选聘和管理。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更新和完善全省干部教育培训师资课程库,推进优质师资在全省范围内共建共享。
(三)抓好课程教材建设。完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培训课程体系。重点开发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反映各领域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精品课程。加强教材建设,紧密结合湖南省情省策、干部队伍实际,编写具有湖南特色的课程教材,分批向党员干部推荐学习书目。每2年组织1次全省党校系统教学比赛,定期组织全省党性教育精品课评选,深入开展精品课示范教学。组织开展全省干部教育培训好课程、好教材评审推荐工作,建立全省干部教育培训好课程教材共享平台。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开发各具特色、务实管用的课程和教材。
(四)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坚持推动“用学术讲政治”的教学改革,在优化讲授式教学的基础上,提高案例式、现场式、研讨式、模拟式、辩论式等教学比例。推进省、市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案例库建设,实现案例开发共享。探索运用访谈教学、论坛教学、行动学习、翻转课堂等方法,加强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规范和改进培训班次设置,加大按干部类别开展培训的力度。
(五)推进“互联网+干部教育培训”。加强省干部网络学院和各市州分院建设,完善干部网络培训学习管理和考核办法,统筹各系统各单位、红星网和红星云组织的学习培训和学时考核。统筹整合网络培训资源,认真贯彻中央组织部干部网络培训标准体系,建设兼容、开放、共享、规范的干部网络培训平台,逐步实现与全国干部网络培训平台资源共建共享、数据互联互通。顺应互联网时代的要求,建立干部教育培训的慕课体系,发挥好固网平台、移动平台、微信公众平台的网络培训功能,运用大数据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突出专业能力培养和素质提升,加大精品课程建设力度,拓展文字、视频、音频等多种学习资源,严把网络培训的政治关、质量关、纪律关,确保平台运行安全。积极探索适应信息化发展趋势的网络培训有效方式,推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完善干部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探索建立反映参训班次、培训内容、学习成果、行为表现、党性锻炼等情况的干部培训综合信息档案,提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信息化水平。
(六)坚持从严教育管理。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知行合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严以治校、严以治教、严以治学,把讲政治贯穿教学、科研、管理全过程。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办学,弘扬学习之风、朴素之风、清朗之风。严格教师管理,严肃教师讲课、参加会议、接受采访、发表文章等纪律要求,对教学活动严把关、严监管。加强学员管理,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认真执行加强学风建设和学员管理的规定,加强与相关部门配合,定期开展学风督查,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七)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各级政府要将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正常开展。加大对基层党校建设、党性教育基地建设、干部网络培训、精品课程教材开发的经费支持力度。加大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经费投入,地方各级党委可以使用留存的党费组织培训基层党员干部。省财政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财政困难地方可以统筹使用自有财力和上级转移支付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完善有关规定,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八)深入开展理论研究。加强干部教育培训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深入把握干部成长规律和干部教育培训规律。针对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开展理论和政策研究,运用研究成果指导工作实践。办好干部教育培训内部刊物,总结和推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经验。
六、健全培训制度机制
(一)严格调训制度。全面推行培训需求调研制度,健全以需求为导向的培训计划生成机制,把需求调研贯穿训前、训中、训后全过程。健全调训计划申报制度,加强对调训计划的统筹协调和审核把关,切实解决多头培训、重复培训、长期不训等问题。严格落实调训计划和执行学员选调纪律,健全调训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完善点名调训和补训制度,对重点培训班次、重要岗位干部推行点名调训。对未按规定完成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任务的领导干部,及时进行补训。探索“错峰”调训和分段式培训,缓解工学矛盾。
(二)健全教学组织管理制度。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全流程精细化管理,推行培训项目负责制。适时修订并严格执行党校教学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培训机构集体备课、教学督导、跟班管理、责任事故追究、评价反馈等制度。加强培训管理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培训管理者培训制度。注重发挥学员党支部和班委会作用,强化学员自我管理。坚持重点培训班次跟班联络员制度。
(三)完善项目管理和质量评估机制。探索建立项目管理制度,完善竞争择优机制,重点在干部专题研修和专业化能力培训项目中实行竞争择优。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完善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全面推进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质量、项目质量、课程质量评估。以培训需求适配度、课程设计科学性、师资选配合理性为主要内容开展培训设计评估;以教学内容满意度、教学方法有效性、教学组织有序性为主要内容开展培训实施评估;以学风校风良好度、教学后勤保障度为主要内容开展培训管理评估;以培训对干部能力素质提高、推动实际工作的帮助程度为主要内容开展培训效果评估。
(四)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全面考核评价干部的学习态度和表现、理论知识掌握程度、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情况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加强干部选拔、培养、管理、使用工作的统筹,对新提任干部未达到规定培训学时的,必须在一年内完成补训。健全学员综合考评结果反馈与运用机制,对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等中长期主体班次强化跟班考察,通过开展谈心谈话、学员相互评价等方式,了解学员表现,为培养、考察、识别干部提供参考。完善培训情况登记、反馈、跟踪管理等制度。
(五)建立健全工作督查制度。重点围绕党中央关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方针政策、重大任务等贯彻落实情况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建立干部教育培训课程、内容的纳入和检查机制,确保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聚焦主责主业。将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纳入各级领导班子考核重要内容,对未完成年度调训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在开展干部选拔任用考察、选人用人工作检查时注重了解新提拔干部接受教育培训情况。省委组织部对本规划的实施情况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开展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工作。
七、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党的建设整体部署和工作规划,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及时解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协调指导。
各级组织部门要在党委领导下切实履行主管职能,加强整体规划、制度建设、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着力构建大教育大培训格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宣传、统战、机关工委、编制、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相关任务,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或实施意见,抓好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