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视频记录下“地下出警帮”寻衅滋事现场。
红网时刻株洲4月17日讯(记者 龙琦 通讯员 邓伊善)与他人发生了纠纷,不是及时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反而纠结“地下出警帮”等社会闲散人员通过殴打他人来打击报复。2018年8月,株洲石峰公安分局破获一起“地下出警帮”寻衅滋事案。昨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了二审判决。
2018年8月9日晚上,家住石峰区圣华名城小区的唐某先将自己的一台小车停放在五金机电市场内的停车坪。次日上午9时许,唐某先取车时发现车子被锁车,市场保安根据市场公约向其索要20元停车费。唐某先不满,与市场保安队长发生口角,随后与多名保安发生打斗,唐某先头部、脸部、腿部等部位受伤。
唐某先被打后报警,随后,响石岭派出所民警受理了案件,并告知唐某先可先行到医院看伤,派出所会继续处理其被打一案。
然而,唐某先的儿子唐某彪得知父亲被打后,觉得吃了亏,在公安部门尚未出具处理结果的情况下,当日纠集谭某坪来到五金机电市场,并叫来刘某豪、刘某宏、杨某云、“星伢子”等人帮忙,在唐某先的带领下找人报复,先后打伤了多名保安以及上前劝阻的市场物业经理、食堂做饭阿姨等人。
当日,响石岭派出所将涉嫌寻衅滋事的6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据警方查明,以谭某坪为首的“地下出警帮”常年纠集刘某豪、刘某宏、唐某彪、杨某云,采取暴力或者暴力威胁手段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团伙成员刘某宏还有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事实,对当地社会秩序、经济秩序造成了影响,系恶势力犯罪团伙。
近日,石峰区人民法院一审做出判决,唐某先、谭某坪等5人因犯寻衅滋事罪判决分别被处以1至2年2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刘某宏因犯寻衅滋事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并处罚金5000元。昨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据了解,自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石峰公安分局共侦破9起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涉及黑社会组织犯罪、套路贷、暴力传销等多个领域。
石峰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曹亚军介绍,该起案件是一起“地下出警帮”插手民间纠纷的案件,但无论是涉黑涉恶的大型案件,还是此类事关老百姓生活痛点、治安乱点的小黑小恶案件,公安机关都将坚决予以打击。
通过对这伙“地下出警帮”的打击,无论是对市场,还是对周边小区以及物业方的日常管理和活动,都起到了很好的警示和规范作用。同时,物业参与者也意识到,发生纠纷时,一定要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