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负担 增实干丨12条“人大特色”措施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2019-04-22 14:36:59 红网
作者:吴公然 编辑:曾婉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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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侵蚀党的执政基础,损害人民群众利益。中央将2019年定为“基层减负年”,要求解决一些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湖南省委切实推动“基层减负年”落地见效,出台了《关于大力提倡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意见》,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20条措施等。

湖南各级各部门如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要求,从自身实际出发,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基层有何生动有益实践?红网开设《减负担增实干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亮剑》专栏,聚焦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湖南实践。

红网时刻4月22日讯(记者 吴公然)“精简9种内刊”“一个执法检查小组一般不超过8人”“起草法规文本不搞‘大而全’‘小而全’”……记者今天从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获悉,省人大常委会制定12条具有“人大特色”的具体措施,从文字材料、会议、调研等方面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具体包括:

向常委会党组、主任会议汇报稿和一般性讲话稿控制在2000字左右,表态性讲话1000字以内;对提请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不超过3000字;省本级法规草案说明不超过1500字,市州、民族自治县报批法规草案说明不超过1000字。推行电子阅文,除涉密资料外,会议议程、日程、报告、汇报及参阅件、公报、简报等上传会议APP和湖南人大网服务专区,尽量减少纸质文件资料的印制发放。

坚持少开会、开短会,提倡合并、套开会议,多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会议形式。除法定会议外,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会议只开到市州一级,只安排一位领导讲话,会期不超过1天。各专委会、常委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召开本系统工作会议,每年不超过一次,会期不超过半天,人数控制在50个以内,一般不邀请市州人大常委会分管或联系的副主任出席,特殊情况如需邀请,报常委会党组书记批准。

《民侨外工作信息》《监察和司法工作信息》《湖南人大财经工作》等9种内刊被精简。

常委会副主任到基层调研,随行的委室负责人不超过2人,市州、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可安排1名负责同志陪同。调研座谈会除综合性汇报材料外,一般不要求各单位提供文字材料。

走访座谈以交流沟通为主,不听一般性工作汇报。执法检查组由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专家等组成,一个执法检查小组一般不超过8人。

起草法规文本切忌照搬照抄,不搞“大而全”“小而全”,能采用简易立法体例的,不设章节,有几条写几条。

附:湖南省人大常委会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12条具体措施

1、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制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清单,规范请示报告程序并严格落实。

2、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讨论决策重大事项,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和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成员必须明确态度并记录在案,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对分管或联系范围内的请示事项,领导干部必须签署明确、具体意见。

3、实行会议、文件年度计划和审批制度。每年年底各委室上报下一年度拟召开的本系统会议、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开展的涉及市县的调研计划,由办公厅统筹报常委会领导批准后实施。

4、各类文字材料要简明扼要。发扬“短实新”文风。向常委会党组、主任会议汇报稿和一般性讲话稿控制在2000字左右,表态性讲话1000字以内;对提请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不超过3000字;省本级法规草案说明不超过1500字,市州、民族自治县报批法规草案说明不超过1000字。推行电子阅文,除涉密资料外,会议议程、日程、报告、汇报及参阅件、公报、简报等上传会议APP和湖南人大网服务专区,尽量减少纸质文件资料的印制发放。

5、各类会议要务实有效。坚持少开会、开短会,提倡合并、套开会议,多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会议形式。除法定会议外,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会议只开到市州一级,只安排一位领导讲话,会期不超过1天。各专委会、常委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召开本系统工作会议,每年不超过一次,会期不超过半天,人数控制在50个以内,一般不邀请市州人大常委会分管或联系的副主任出席,特殊情况如需邀请,报常委会党组书记批准。

科学规范省人民代表大会和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在完成法定程序、保证会议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压缩会期。

6、精简内刊简报。精简《民侨外工作信息》《监察和司法工作信息》《湖南人大财经工作》《人大教科文卫工作》《湖南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法制工作简报》《一周要情》《来湘客人情况》《信访专报》9种内刊,保留 《湖南人大信息》《情况通报》《省人大常委会领导重要批示摘报》《机关党建工作简报》《联络动态》《信访工作动态》,将研究室《工作简报》更名为《研究与参考》,予以保留。

7、深化“真调研”工作。进一步增强到市县调研考察的针对性,坚持问题导向,直插基层、深入群众。减少陪同和随行工作人员,不增加基层负担。常委会副主任到基层调研,随行的委室负责人不超过2人,市州、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可安排1名负责同志陪同。调研座谈会除综合性汇报材料外,一般不要求各单位提供文字材料。精心研究和撰写调研报告,加强调研成果的转化运用,为党委政府决策、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参考。

8、改进执法检查方式方法。执法检查要体现人大的法律定位,紧扣法律规定,逐项检查落实情况。要深入基层一线查看情况,采取随机抽查、暗访等方式,不干扰基层正常工作。走访座谈以交流沟通为主,不听一般性工作汇报。执法检查组由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专家等组成,一个执法检查小组一般不超过8人。

9、立法工作坚持务实管用。起草法规文本切忌照搬照抄,不搞“大而全”、“小而全”,能采用简易立法体例的,不设章节,有几条写几条。及时开展法规清理、修改、废止等相关工作。加强机关各部门的协调沟通,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

10、加强代表意见和建议的督办工作。坚持督准督实,重点督查办理单位提高代表建议落实率。将B类建议跟踪办理与治理“新官不理旧账”行动相结合。督促各承办单位集中时间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形成任务清单,实行销号管理。

11、加强与省直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和市州人大常委会的联系指导。主动上门联系,及时掌握相关情况,能不开会的坚决不开会;尽量通过调研、网络获取信息资料,减轻省直部门参会、报送材料的负担。

12、改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取消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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