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之一被抓获归案。
审讯嫌疑人。
2018年11月27日,凤凰法院一审犯罪团伙涉恶案件。
红网时刻湘西4月26日讯(通讯员 滕张芳子)因纠纷邀约同伴砍人,致人重伤四处逃窜,“老大”闻讯驾车转移嫌疑人并资助生活费……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凤凰县公安局通过缜密侦查打掉一个涉恶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被判处6个月至5年8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2018年1月12日凌晨1时许,在某宵夜店上班的田某和顾客吴某、龙某跃等人发生纠纷,打电话邀约朋友龙某来帮忙,龙某和滕某到场后见对方人多,继续打电话喊人。滕某跃、黄某、刘某等人接到电话后带杀猪刀赶到现场,双方发生斗殴。后经凤凰县司法所鉴定,龙某跃伤情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吴某伤情为轻伤一级。
“2018.1.12”聚众斗殴案发生后,凤凰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抽调精干力量,全力展开侦查工作。由于该案涉案人员多、案发后人员分散逃离、且大多躲藏在乡下,给侦查破案带来一定难度。专案组成员广泛调取中心现场视频监控,大量寻找目击群众,摸排嫌疑人身份信息。经过一个多星期的努力,民警初步锁定犯罪嫌疑人身份信息,并根据线索发现嫌疑人为一个相对固定的团伙,有涉恶嫌疑。
随后,民警以“2018.1.12”聚众斗殴案主要犯罪嫌疑人为突破口,经过缜密侦查,以田某为首的犯罪团伙逐步浮出水面。田某,男,外号“三斤半”,27岁,自初中辍学后便在凤凰混社会,带领马仔滕某跃、黄某等人经常和龙某、田某、滕某等无业青年混迹一起,常在酒吧、宵夜摊等地纠结玩耍,收藏枪支、砍刀等凶器且随身携带,多次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2018.1.12”聚众斗殴案发生后,田某明知手下马仔滕某跃、黄某行凶砍人,先后驾车将两人带至吉首市、凤凰县新场镇躲藏,并提供食宿,躲避公安机关抓捕;到处打探受害者伤情及公安机关动向。
2月1日,凤凰县公安局在出城路口抓获犯罪嫌疑人滕某跃、黄某,当场在两人乘坐的车辆后备箱里搜出手枪子弹两发、猎枪子弹三发。3月13日,田某到凤凰县公安局投案自首,供述自己窝藏、私藏枪支及团伙成员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犯罪事实,并主动上交一把仿64手枪。该团伙其余嫌疑人先后投案自首或陆续被抓获归案,截至2018年4月19日,在三个多月的时间里,涉案的9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归案。
2018年11月27日,凤凰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田某、滕某跃、黄某等9人故意伤害、窝藏、非法持枪系列案。2018年12月,主要犯罪嫌疑人被判处6个月至5年8个月不等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