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现场。
红网时刻永州4月28日讯(记者 周纯 通讯员 刘姣丽)4月28日上午,记者从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5月1日起,永州市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将由零陵区人民法院和道县人民法院集中管辖。这是自2016年5月1日集中管辖改革后的又一次调整,由此前的四个管辖法院变更为两个管辖法院。
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是完善我国行政诉讼管辖制度,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对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破解行政诉讼制度中存在的体制性障碍,最大限度地排除行政干预,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明确要求集中管辖法院推行巡回审判,以巡回审理的方式审理案件数不低于当年案件总数的50%。为解决跨区划集中管辖后群众诉讼路途远等不便问题,坚持“选择管辖,与属地立案、宣判并行”的工作原则,允许当事人在两个集中管辖法院中选择管辖。当事人可直接向相应的集中管辖法院递交诉状,也可向属地人民法院递交诉状,由属地法院移交集中管辖法院立案受理。同时逐步开展网上立案、远程视频开庭等方式减轻当事人诉累。对审结的案件,可由集中管辖法院按照方便当事人诉讼原则,决定在本院或属地法院宣判,选择在属地法院宣判的,可以委托属地法院代为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