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红网时刻株洲4月29日讯(记者 曹缇 通讯员 刘音宝)留住工业遗产,株洲将有法可依。昨日,株洲市召开《株洲市工业遗产保护条例》(下称《条例》)贯彻实施动员会,动员全市上下共同把工遗保护工作推向规范化、法治化的新阶段。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刘光跃出席会议并讲话。
2018年12月10日,株洲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条例》,并决定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省第一部聚焦工业遗产保护的地方法规,也是株洲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之后出台的第三部实体法规。《条例》共设五章38条,分总则、调查与认定、保护和利用、法律责任、附则。
刘光跃在会上指出,贯彻好《条例》,是实现文化自信的重要载体,是促进产业转型发展的有效举措,是法治株洲建设的生动实践,要提高认识,切实用法治力量珍视呵护好株洲工业遗产。要突出重点,坚持规划引领,着力理顺体制、推进制度创新,探索新型模式,努力让文本上的法规“活起来”“落下去”。要凝聚合力,特别是要抓好执法检查,真正使法规样本成为工业遗产保护的实践。
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燕,市政府副市长杨胜跃等出席动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