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上午,祁东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郭某平贪污、受贿、恶势力“保护伞”一案。
红网时刻衡阳4月30日讯(通讯员 蒋小花 汤研科 记者 宋美君)4月29日上午,祁东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郭某平贪污、受贿、恶势力“保护伞”一案,此案系衡阳市首例恶势力“保护伞”案。祁东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及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祁东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郭某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骗取公共财物,数额较大,并且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郭某平为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龙科(已另案处理)随意变更强制措施,查案不力,帮助恶势力逃避惩处,系恶势力“保护伞”。
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等进行了法庭辩论,法庭依法保障了控辩双方的诉讼权利。
因案情重大,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