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

2019-05-24 19:03:47 红网
作者:张英 怀纪宣 编辑:廖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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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5月24日讯(记者 张英 通讯员 怀纪宣)近日,怀化市纪委通报了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

1.新晃县中寨镇党委书记蒲祖灯、党委原书记吴涛虚假整改的问题。2015年11月,市委检查组在中寨镇党建工作检查中,指出中寨镇违规使用村级办公经费发放2014年度村干部绩效考核奖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并下达了党建问题整改交办清单。2015年11月12日,时任党委书记吴涛主持召开党政领导会议,决定由时任镇长蒲祖灯、财政所所长钱某负责整改落实。蒲祖灯、钱某商量后,挪用青苗补偿费用于清退已发放的村干部绩效考核奖,并向上级汇报党建整改已经到位。2019年4月22日,蒲祖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吴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溆浦县扶贫办原副主任刘松让不负责、走过场的问题。2017年1月5日,时任县扶贫办副主任刘松让带领县扶贫办、县交通局等单位工作人员对小横垅乡罗子山村(原白水村)公路硬化工程进行了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2017年1月12日,经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鉴定发现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2017年9月,在施工方未进行整改的情况下,刘松让在该公路硬化工程的《项目报账申请单》签署了“同意”意见,并从财政扶贫资金中列支支付了工程款。2018年8月6日,刘松让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中方县安监局工作人员兼原丁家乡木良田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刘松青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2015年下半年至2017年上半年,原丁家乡木良田村集体使用虚假资料违规套取生猪养殖项目、水库养鱼项目专项扶贫资金共计35万元。刘松青作为时任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对原丁家乡木良田村套取扶贫产业发展资金的事实知情,且未及时制止,也未及时向上级汇报,造成财政扶贫资金损失和不良影响。2019年4月24日,刘松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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