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现场。
红网时刻6月3日讯(通讯员 阳望春 卢远辉 陈淑娟 记者 贾星)近日,城步苗族自治县组织县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城管、公安、交警、司法、供电、供水等部门及儒林镇120余名干部职工,依法拆除了县城南山大道旁9处违法违规建筑。
经查,乔某祥、江某卫等9户群众未办理规划许可、国土建设用地手续,在县城南山大道沿线土地上修建1000余平方米的违法违规建筑,严重影响了县城总体规划的实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0条、第64条和《湖南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51条之规定,属于违法违规用地。
为进一步加大拆违控违力度,规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秩序,有效保护国土资源,今年5月下旬以来,该县自然资源局先后向乔某祥等人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限期搬离通知书》《限期拆除决定书》《强制拆除公告》,乔某祥等人拒不拆除或搬离。5月31日,城步县人民政府组织政法委、公安、自然资源、住建、城管、儒林镇等单位组成联合执法小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采取机械拆除与人工拆除相结合的方式,对乔某祥等9户群众的违法违规建筑进行强制拆除。
该县拆违控违办工作人员表示,将继续遵照“属地管理、源头防范、部门联动、综合执法、完善机制”原则,加大摸底排查力度,集中开展清理整治,有效遏制违法违规建设现象,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