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水环境问题
我省河湖治理初见成效
记者今天从省河长办获悉,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以来,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水环境问题,推进重点难点问题整治,河湖治理初见成效。
在全面建立河长制的基础上,我省于2018年底全面建立湖长制,全省共明确五级湖长898名。全省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划界全面启动。2018年共发布3道省总河长令,其中部署的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目前已进入整治攻坚阶段。截至今年5月底,全省摸排出的4344个河湖“四乱”问题已清理销号4262个。
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2018年,全省60个“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为90.0%,超过国家考核要求的目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有力。全省关闭49个县级以上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入河排污口,整治322个突出环境问题。
截至2018年底,全省共排查出地级城市黑臭水体170条,已消除162条;关停、退养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4984家;建成105个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整治131个尾矿库及采选、冶炼企业环境污染问题。
长江干流岸线湖南段,全面完成64处固体废物清理整治,退出岸线7.24公里,完成关停、设备拆除与复绿非法砂石码头233处。
洞庭湖区养殖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拆除养殖网箱1.5万余口。岳阳、益阳、常德三市累计拆除矮围网围面积124万亩;清理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杨树15.95万亩;完成洞庭湖区4.3万公里沟渠、2.4万口塘坝清淤疏浚。全省部分大型水库养殖污染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以来,拆除网箱1000万余平方米、清理拦网网片面积260多万平方米。
积极开展农村污水治理,2018年完成309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41个乡镇黑臭水体整治项目。(记者 刘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