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峰区、攸县人民检察院就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进行交流学习

2019-06-13 09:55:30 红网
作者:范福华 吴玉玲 编辑:姜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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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株洲6月13日讯(通讯员 范福华 吴玉玲)12日上午,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肖明月带领全体刑事执行检察干警赴攸县检察院进行交流学习。

座谈会现场,肖明月表示,现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全社会对刑事执行的公平正义高度关注,对执检干警的工作能力有了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求检察官转变理念,明确思路,推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进一步发展。要充分运用固定检察、流动检察、全面检察、单项检察等方式、方法,提高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实效。

随后,两院就丁某某财产刑执行、暂予监外执行申诉案进行深入讨论。攸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正良表示,对于此类案件,在平时工作中就要做细、做实,一旦发现问题的苗头要及时提出检察建议或纠正违法,这是基层院对工作中发现的违规不违法、违法不犯罪行为的纠正手段,体现了执检干警的担当、执着。

最后,两位检察长对在场的执检干警提出要求,执检干警要将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对公平正义的执着、对工作责任的担当、对检察事业的奉献挂在心上、记在脑中。在工作上要“精准化”监督、对监督事项具体化、明确化,做到日清月结;要科学化建议,发出检察建议要实事求是、于法有据、准确规范;要常态化巡视,监督要机动灵活,注重实效。要零容忍办案,有案必查,绝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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