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法院:聚焦主业 全力提升审判质效

2019-07-10 12:33:16 红网
作者:郑涛 周子熙 罗达 编辑: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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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中院召开司法绩效考核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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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凯军(中)带头办案。

红网时刻记者 郑涛 通讯员 周子熙 罗达

近年来,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突出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从提升案件质量和司法效率入手,全面加强审判管理,审判质效持续向好。今年上半年,株洲法院司法绩效综合排名全省法院第一。

实干快结 打造解纷“快车道”

“大家都谈清楚了,这纯粹是一场误会,我们保证如期支付合同款项。”近日,在石峰法院速裁庭内,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只花了1个多小时。原告广州某管业有限公司与湖南某安装有限公司之前由于沟通不畅,双方纠葛近一年,原以为就算走法律程序也得一年半载,想不到在法官的主持下,一个多小时就握手言和,不仅消除了误解,减轻了双方的诉累,还达成了合同的存续,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今年3月,石峰区法院组建速裁团队,出台了《民商事案件速裁工作操作规定》文件,对于简易案件,依法快速审理,以较小司法成本获取较大成效,不仅提升了办案效率,化解了社会矛盾,而且减轻了群众诉累,便利了偏远地区和身居外地的当事人。团队成立以来,共办理案件280件,结案率高达95.40%,其中民事速裁案件审理周期仅2.1天。

为优化司法资源、提高审判效率,株洲法院大力推进繁简分流机制的全面实施,通过细化案件分流标准、完善新的案件审理程序衔接,充分发挥速裁机制的作用,力争用20%的力量化解80%的简易案件。

通过向流程优化要效率,向制度创新要质量,今年来,全市法院审执结案件35959件,结案率84.33%,受理案件数同比上升26.95%,结案数同比上升38.53%,一审服判息诉率92.49%。

强化监督 常念制度“紧箍咒”

“要以目标为牵引,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健全审判质量、效率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在全市法院绩效考核推进会中,株洲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凯军提出明确要求。

为了加强审判监督,株洲中院先后出台了《司法人员职责和权限清单》《院庭长办案规定》《关于改革和完善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明确工作目标,分解办案任务,引领审判管理工作朝着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全市法院审判绩效情况通报》《中院机关审判绩效情况通报》……上半年,株洲中院通报审判绩效18次,通报详细列出了结案率、员额法官人均结案数、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数、一审发改率、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当庭宣判率六项核心指标。

“审管通报能够让法官更好的合理规划办案时间,使办案精力和时间更加均衡。”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彭志强说道,“现在全院上下形成了齐心协力,你追我赶,共同奋进的良性循环。”

此外,下发院长督办令53期,案件质量分析6期,召开司法绩效推进会3次……“规范执法年”和“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提升年”活动开展以来,株洲中院司法绩效“每周一通报、半月一督办、一月一分析、两月一推进”制度已成常态。

“每天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系统,查看案件办理情况,有快到审限的就抓紧办理。”株洲中院民商事三组的副组长唐俊平所说的“系统”,就是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

与传统盯人盯案监督管理模式不同的是,依托信息化建设,全市法院完善网上办案系统,推进审判全流程监督,构建规范审判权运行的“数据铁笼”,使每一起案件,从立案、评查、执行、归档、统计各个环节均在网上运转,严格控制审限延长、中止、扣除三类情况。同时,为了加强督促调度,对临近超审限案件,审管办由专人予以定期预警提示,督促审判业务部门抓紧审理,从源头上防止“边清边积”现象。

司法公开 架起互动“新桥梁”

“司法越公开,老百姓越容易理解、认同司法。株洲中院司法公开举措既有科技含量,又有人文关怀。”6月19日,一名参加全市法院扫黑除恶案件第八次集中宣判活动的省人大代表如是说。

“只有自觉接受代表委员的监督,才能真正把对法律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统一起来。”办公室负责人认为。为深化司法公开,株洲法院多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见证案件执行,召开专项工作座谈会,使外部监督转化为常态,切实提高案件质量,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今年4月16日,株洲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凯军依法对原审被告人谭蛰坪寻衅滋事上诉一案,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网友在中国庭审公开网上同步观看了该起刑事案件的庭审直播。

这是该院领导带头办案、庭审直播常态化的一个缩影。株洲中院要求院庭长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直播、带头办案。去年以来,院长带头主审案件52件,均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其他院领导办案402件。

“庭审是审判的核心环节,开展庭审网络直播能有效促使法官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能力。”株洲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知文认为。目前,株洲法院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实时直播案件5305场,庭审直播累计观看量超过50万人次。

为民利民 开出清积“良心方”

“我现在感觉一直压在胸口的大石头没了,整个人轻松了不少。不仅我本人的债权及时得到了执行到位,而且我的债务也得到了清偿。真的感谢你们!”6月22日,申请执行人向某来到株洲中院,感谢执行局法官为其执行两年积案所付出的不懈努力。

2015年,向某与长沙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刘某因民间借贷产生纠纷,该案判决后,申请执行人向某向株洲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多番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积极查找被执行人下落,但被执行人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遂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18年,向某向执行法官反映有财产线索,遂向中院申请恢复原生效判决的执行,中院通过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刘某对第三人郑某的到期债权,发现第三人郑某又对申请执行人向某享有到期债权,在多番协调下,最终向某与第三人郑某达成抵消债权债务关系的合意,向某放弃剩余全部债权,此案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今年来,株洲法院全面展开对积案的认真清理,要求做到两个“清零”,即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清零和2019年以前立案的案件清零。同时,狠抓质量与效率并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为压实责任,中院对超期未结诉讼案件,采取“四定”即定督办领导、定承办法官、定结案措施、定结案时间的方式落实清理消化积案责任;对三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院长逐案专项督办,要求相关承办法官对每一件案件详细说明长期未结的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结案计划,承诺限期办结时间。

“积案清理不仅促使我们更加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更让我们更加规范执行,提高执行质效。”执行局法官罗贵成深有体会。目前,株洲市一年以上未结案件因司法鉴定等原因仅余5件未结,两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已全部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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