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获中纪委点赞

2019-07-26 10:02:25 红网
作者:刘丽 编辑:张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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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益阳7月26日讯(记者 刘丽)7月2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文,点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通过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和通报曝光等方式,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案例。其中,湖南省益阳市大通湖区一案例在列。

“小曹,我是来自首的,这是要交给组织的钱。”“一共是69810元,我全部上缴给纪委……”今年年初,湖南省益阳市大通湖区河坝镇农丰村村委会干部陈运梅带着虚报套取的6.98万元现金来到河坝镇纪委主动投案。

2014年8月份,陈运梅从河坝镇财政核算中心领回了原农谷村的土地流转资金90000元。为方便村级支付,她将这笔钱领回来之后一直作为村级备用金保存。

2016年3月份,陈运梅丈夫因农业种植亏本,欠下十多万元的债务。后来想到当时村里还欠她家20190元,陈运梅就从这90000元备用金当中支付了。剩下的69810元,想着这笔钱一直没人问,陈运梅便以支付2012年村(原农谷村)里部分农户土地流转金名义造册,找到合村之前的村支部书记张建明,谎称这笔钱镇里干部已经同意报账,只等他签字就行。报到69810元后,陈运梅全部用来偿还家里的债务。

被问及两年前的事为何现在来自首之时,陈运梅交代,正是典型案例通报大会促使她鼓起勇气主动向组织坦白问题。

听取了详细汇报后,镇纪委随即成立调查组,并对陈运梅近期的身体和精神状态进行了解评估。镇纪委对有关问题线索进行了初核,并组织召开镇纪委委员会议,研究决定对陈运梅的有关违纪问题立案审查。

2018年12月,陈运梅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受到留党察看2年处分,原农谷村党支部书记张建明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今年以来,大通湖区纪委监委把典型案件区镇村三级集中通报纳入集中警示教育活动范畴,力求让通报“一张纸”成为教育“一面镜”。

通报曝光是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一道“撒手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如何用好用活这道“撒手锏”上积极探索,不断强化通报曝光的警示震慑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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