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2019-07-29 09:12:23 三湘风纪网 编辑: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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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湘西自治州纪委监委对查处的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保靖县民宗旅文广新局文化市场管理股股长石远阳在结对帮扶工作中作风不实问题。2018年3月,保靖县民宗旅文广新局将石远阳调整至比耳镇科腊村结对帮扶村民向某某。石远阳责任意识淡薄,工作不严不实,未按要求开展结对帮扶工作,不了解向某某的生产、生活及帮扶情况。2018年6月、9月,石远阳仅凭个人主观判断填写扶贫手册,造成向某某的扶贫手册填写出现多处错误,导致向某某父亲对2017、2018年享受产业帮扶资金有异议,拒绝签字,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4月,石远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泸溪县水利局原工管站站长杨文在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中违规收取群众自筹资金问题。杨文在担任泸溪县水利局工管站站长期间,组织实施2015年和2016年潭溪镇盘古岩村、解放岩乡都蛮村等14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时,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亦未与村民签订自筹资金协议,以安装水表的名义违规向每户村民收取150元自筹资金用于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造成不良影响,杨文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6月,杨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的资金全部退还群众。

3.花垣县社会福利院干部吴献芝虚报冒领群众危改资金问题。2014年10月,吴献芝在担任原排吾乡民政助理期间,未经董马村“五保户”麻某某同意,私自为麻某某办理信用社存折后并以麻某某个人信息申报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项目,2015年2月,获得危改补助资金1.25万元。吴献芝利用保管麻某某存折的便利,将该危改资金据为己有,未实际实施麻某某的危改项目。2019年5月,吴献芝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违纪资金退还群众。

4.永顺县灵溪镇财政所干部向云瑞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17年,向云瑞在担任灵溪镇危改专干期间,违反工作程序,未经村民民主评议,没有入户调查,对危改申报资料审核把关不严,致使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鲁那村黄某、北门村杨某等11户村民违规享受危改及整修补助资金。2019年4月,向云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5.古丈县岩头寨镇野竹村原主任李仕军重复申报骗取危改资金问题。李仕军在担任岩头寨镇野竹村主任期间,2014年2月、3月先后两次分别以其本人及长子李某某名义申请危改指标,在2014年底共获得危改补助资金2万元。李仕军长子李某某虽单独立户,但一直与李仕军共同生活,两次所申报改造的房屋实际为同一栋两层木房,李仕军违规重复享受危改补助资金1万元。2019年5月,李仕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湘西自治州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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