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我省空气质量优良率达86.6%
全省环境质量绝大部分监测指标趋向好转
今年1-6月,全省14个市州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6.6%,同比提高1.7个百分点;60个“水十条”国家考核评价断面未出现劣V类水质断面,大通湖退出劣V类水体。据省生态环境厅最新数据显示,上半年,全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绝大部分监测指标趋向好转。
监测数据显示,上半年,全省14个市州城市的PM2.5平均浓度为43毫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4%;PM10平均浓度为60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8%;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345个省级及以上监测评价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329个,占95.4%;60个“水十条”国家考核评价断面总体水质优良率为93.3%,较上年同期增加10%,未出现劣V类水质断面,大通湖退出劣V类水体。
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排名,湖南的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张家界市、永州市、常德市4地进入全国前30名。全省2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监测断面中,27个水源地水质达标。(记者和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