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殿勋在益阳调研时强调
回答四个关键问题 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7月30日至31日,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李殿勋深入益阳市调研社会治理创新工作。
李殿勋一行先后来到安化县东坪镇民主社区、冷市镇大苍村,桃江县马迹塘镇龙溪村和益阳高新区谢林港镇清溪村,详细了解村(社区)自治组织人员构成和群众自治开展情况,并分别在益阳市、安化县进行座谈。
李殿勋指出,推进社会治理创新,要回答好四个关键问题。一是加强和改善党对社会治理特别是群众自治的领导,坚决不走“增加人员、增加经费”的老路,依靠“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两手并用来解决社会治理问题。二是真正处理好政府管理和群众自治的关系,完善群众自治的自治清单、协助清单和负面清单,实现该政府管理的由政府管好,该群众自治的由群众负责。三是提高群众自治本身的质量和效率,及时推出群众自治公约指导规范和自治程序指导规范,力求居民公约、村规民约、行规行约合法有效、切实可行。四是坚持政府管理和群众自治相结合,探索有效的治理机制,特别是城乡村(社区)矛盾化解机制、风险防范机制和文明促进机制,创新社会治理,维护安全稳定,促进包容和谐。各地要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和“当期解决问题、长远不留后患”的大原则,统筹做好社会治理创新各项工作。(记者 沙兆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