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办公室开空调请勿开窗

2019-08-06 14:09:29 红网长沙县分站
作者:盛磊 缪铖 编辑:吴思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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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督查人员在县城管局一间办公室测温,结果显示室温为26.2℃,符合规定。盛磊 摄

红网时刻8月6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盛磊 通讯员 缪铖)长沙连续两周气温破37℃,公共建筑空调在给人们送清凉时,有没有注意到节能环保?8月5日,长沙县发改局组织对全县568家公共机构开展夏季室内温控监督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相关规定,公共建筑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督查人员首先来到县城管局,使用探针式测温仪,随机抽查了103室、306室的空调温度设置及室内温度,结果显示,两间办公室的室内温度分别为26.2℃、27.1℃,空调均设置为26℃,符合规定要求。但督查人员发现,该局个别办公室未关窗,导致冷气外流,增加了能耗,要求及时改正。

随后,在灰埠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督查人员现场测温,结果为28.2℃,符合规定。该中心面积有200余平方米,使用了2台柜式空调。督查人员提醒,正确使用空调也是提高节能效果的一种方式,如上班时启动空调先设置22℃~24℃,半小时后调至26℃,下班前提前半小时关空调,充分利用室内余存冷气。

县妇幼保健院一直重视节能降耗,2017年5月正式启用的新院,采用地源热泵设备,有效利用地下浅层热源,维持室内所需要的温度,相比传统空调系统更节能、环保。今年,该院在楼顶安装的光伏发电并网,每年为县供电公司送电14万度。

督查人员检查发现,该院虽然办公室多,且使用中央空调,但温控符合规定。因该院人流量大,建议在宣传栏、电子屏或用电设施旁张贴节能标识,有效提升医护人员和患者的节能意识。

县发改局负责人介绍,此次对被检查公共机构不按照规定执行公共建筑夏季室内温控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格查处,并进行公开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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