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6年后发现他是脱逃犯

2019-08-14 17:33:20 周凌如 朱鑫洁 雷诺 编辑: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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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8月14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周凌如 实习生 朱鑫洁 雷诺)1994年,湖南省津市监狱,服刑人员覃志家逃狱。2011年,一名叫做覃志家的男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缓,进入广东省英德监狱服刑。

这两人其实是一人。日前,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覃志家犯逃脱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010年5月21日,覃志家在东莞市沙田镇某租住屋将吉某杀害,5月27日被警方抓获。同年11月30日,被东莞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1年4月21日,覃志家被交付至广东省英德监狱执行刑罚。

此后,覃志家因表现良好,先后两次获得减刑,刑期最终减至十九年。

故事在2017年3月10日发生了转折。湖南省监狱管理局通过内网信息比对发现,广东英德监狱中的服刑人员覃志家,其身份信息与1994年从湖南津市监狱逃脱的覃志家基本一致。两人究竟是什么关系?当日,湖南省监狱管理局将情况通知了津市监狱。同年5月17日,津市监狱派遣警察前往英德监狱取证,警察并没有提审覃志家,而是委托英德监狱提取了覃志家指纹等信息资料。但是英德监狱提供的指纹纹路不全,达不到比对要求。

同年6月12日,津市监狱再度向英德监狱发函,请求英德监狱协助重新调取覃志家指纹信息资料。英德监狱在9天后发出复函,回复称:“已按照刑侦技术要求捺印覃志家的十指指纹,经该监狱对覃志家调查询问,覃志家陈述其系从湖南省津市监狱脱逃的在逃人员。”

就在英德监狱复函的前一天,接受干警谈话的覃志家主动交代了他就是曾从津市监狱越狱的“覃志家”,还手写了自首材料。

原来,1993年,覃志家因犯破坏电力设备罪被龙山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同年10月6日被交付执行刑罚,在湖南省津市监狱服刑。

1994年6月27日中午,覃志家在监区抽水机房劳动时,趁监管警察到其他罪犯劳动点巡查之机从监狱脱逃,先后流窜至湖南省澧县、张家界市及广东省东莞市,一直靠着在建筑工地务工为生。覃志家脱逃时,尚有余刑四年零二十一天。

2018年11月21日,覃志家被提解至湖南省津市监狱。

常德中院认为,覃志家在湖南省津市监狱服刑期间逃离改造场所,其行为已构成脱逃罪。覃志家在脱逃期间又实施了故意杀人的犯罪行为,可从重处罚。但覃志家在他罪服刑期间,主动向监狱干警供述自己脱逃的犯罪事实,可视为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因发现覃志家有漏罪情况,其之前所获得的减刑裁定应自动失效。最终,覃志家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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