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68路公交车载着50多名乘客,行驶在长沙桔园立交桥上。一名男乘客与公交车司机起了争执,突然起身踹了司机一脚,然后跳窗逃跑。今日,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刘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
今年5月2日14时许, 湖南龙骧巴士有限公司的胡师傅驾驶68路公交车从起点站长沙火车南站出发,前往汽车西站。20多分钟后,一名身着黑色夹克的男子在雨花区政府北站上了公交车,坐在了前排的母婴爱心专座上。公交车途经铁道学院站时,上来了一名妇女和一名小孩。“当时,车内人多,没有位子,他又坐在母婴爱心专座,所以我要他带着这名小孩一起坐。”胡师傅回忆说,男子很不情愿,怪他多管闲事。接着,男子与他争吵起来,威胁说要动手打他。
公交车监控视频显示,14时58分左右,身穿黑色夹克的男子从车前门旁的母婴爱心专座站起来,手抓着扶手,用脚踢向胡师傅握着方向盘的右手,之后该男子被乘客拦住。
胡师傅的手被踢疼了,他马上踩刹车制动。他停车在路边,拿出手机报警,男子见状,跳窗逃跑了。5月7日,打人男子刘某被民警抓获归案。案发后,刘某的家属对胡师傅进行了经济赔偿,获得了谅解。
当天的庭审现场,刘某不时抹泪,悔不当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