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蓝山县纪委、县监委对蓝山县交通运输局运管所所长赵晓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赵晓敏违反群众纪律,充当涉黑涉恶人员的“保护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红包礼金;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
赵晓敏身为中共党员、县交通运输局运管所所长,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薄,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影响恶劣、情节严重,给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了严重损害。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县监委研究,决定给予赵晓敏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清廉永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