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禁毒委:鼓励吸毒人员主动登记 原吸毒行为不予处罚

2019-09-10 08:36:59 红网
作者:宋美君 编辑:姜珊
字号:

122.jpg

衡阳市政府办副主任、市禁毒办第一副主任梁刚龙接受红网记者采访。

红网时刻记者 宋美君 衡阳报道

9月2日,衡阳市禁毒委根据《禁毒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戒毒条例》等有关规定,发布了《关于鼓励吸毒人员主动登记并接受戒治帮扶系列措施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当前,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禁毒工作,《通告》的发布,是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参与毒品治理和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动员令。”近日,衡阳市政府办副主任、市禁毒办第一副主任梁刚龙接受红网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在梁刚龙看来,吸毒成瘾是脑复发疾病,吸毒人员既是违法者,也是受害者和病人,禁毒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禁毒法》要求,坚持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一手抓严格执法,一手抓帮扶救治。在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还要突出以人为本,加强帮扶救治,更加注重体现党和政府对吸毒人员的人文关怀。

近年来,衡阳市将禁毒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全市第四大攻坚战,认真组织“两打两控”、集打斗争、禁毒风暴和全市三年禁毒大行动,全市吸毒人员新滋生率和实际吸毒人数明显下降,外流贩毒人数连续呈大幅下降趋势,全市毒情形势呈现整体向好、持续改观的可喜变化。

梁刚龙欣喜之余亦有隐忧:衡阳的毒情形势依然较为严峻。他介绍,社会上一些隐性吸毒人员,由于害怕公安机关处罚,不敢主动登记,不懂自愿戒毒,致使吸毒成瘾问题得不到及时治疗和帮助,不仅加深了自身痛苦,还容易诱发肇事肇祸问题,给社会治理和吸毒人员管控带来严重隐患。同时,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拒不报到、违反戒毒康复协议等问题也时有发生。

DSC_1669_wps??.JPG

禁毒志愿者张贴《通告》。

“《通告》的发布,就是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工作短板,走中国特色毒品问题治理之路。”如何贯彻落实《通告》?梁刚龙介绍,市禁毒委将组织主流媒体进行全方位、持续性宣传,市、县禁毒部门印制了《通告》7万余份,分送各级各部门,张贴到社区(村)、企业、单位、车站、码头、集贸市场、宾馆、酒店及娱乐服务、羁押看守强戒场所,不留死角,广而告之。

梁刚龙特别提到,对于主动登记、自愿戒毒的吸毒人员,各地公安机关不得处罚其原吸毒行为,并注明系主动登记或自愿戒毒;对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脱失人员在9月20日前主动到执行地报到并接受管理的,公安机关不予以处罚,乡镇街道应当与其补签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协议,依法进行管理;对于积极举报涉毒违法犯罪线索的广大市民,公安机关将按规定给予奖励,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此外,对于主动登记的吸毒人员,乡镇街道社区应当与其签订自愿参加社区康复的协议,约定康复期限和戒毒措施,并协助进行必要的戒毒治疗、康复指导和社会救助,纳入低风险人员关注。

“我希望《通告》实施后,逐步形成社会面吸毒人员风险分类评估管控帮扶长效机制,以优异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献礼。”

下载时刻客户端浏览更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