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聚众斗殴称霸一方 衡阳公开审理李余等27人涉黑案

2019-09-16 14:15:23 红网
作者:贺水郴 王若愚 宋美君 编辑:姜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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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在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李余等27人涉黑案。

红网时刻衡阳9月16日讯(通讯员 贺水郴 王若愚 记者 宋美君)9月16日,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在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李余等27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一案。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及被告人亲属等100余人参加了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起,被告人李余伙同杨振兴(另案处理)等人通过在衡阳市区的赌场内向参赌人员非法放贷并收取高额利息迅速积累财富,此后,被告人李余又刻意物色一批年轻力壮的社会闲散人员跟随自己进出衡阳市区各大赌场放高利贷牟利,以李余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进一步壮大。被告人李余确定了一系列不成文的规约和纪律,通过该规约和纪律维系组织架构。为提升组织犯罪能力,增强组织威慑力,被告人李余对于不遵守组织规矩的成员,动辄打骂,甚至执行“家法”。

2011年以来,被告人李余亲自或者提供资金给其他组织成员在衡阳市区及周边县区的各大赌场和牌馆内从事非法放贷活动,或者采取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手段攫取巨额利益,具有强大的经济实力。为了扩充经济实力、维护组织利益,被告人李余将获取的利益部分用于支持成员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购买管制刀具和车辆等作案工具;组织手下成员聚会,为部分组织成员提供食宿、发放工资、奖金;为被关押的组织成员交生活费、为受伤的组织成员提供医疗费。

该组织为了使其非法放贷活动顺利进行,获取更多的非法利益,并对周围群众形成强大威慑力,有组织地实施了聚众斗殴、抢劫、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开设赌场等21起犯罪活动以及随意殴打他人等数十起违法行为,共造成1人死亡,8人轻伤、多人轻微伤,多名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严重破坏了当地的治安环境。该组织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在衡阳市区及周边县区的非法放贷行业中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上述地区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余等人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强迫交易,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抢劫,故意伤害等罪。

法庭将针对该案的事实和证据,组织控辩双方进行质证及辩论。因该案被告人数众多,案情复杂,法院将择期宣判。

这是石鼓区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以来审理的首宗涉黑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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