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张家界9月30日讯(通讯员 冯燚 朱伟)9月26日上午,张家界市检察机关首例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慈利县人民检察院诉慈利县卫生健康局对溪口镇中心卫生院超期贮存医疗废物不依法履行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在武陵源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关于审判公益诉讼案件的规定,法院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该案。
慈利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慈利县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慈利县卫生健康局未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因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中含有多种导致院内感染的主要病原体,不及时处置极易造成向医患人员传播疾病的危害,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被告慈利县卫生健康局疏于监管,未严格要求上述乡镇卫生院及时转运有毒有害的医疗废物,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该院遂于2018年7月向该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但该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仍未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受侵害的社会公共利益没有得到切实有效保护。为促进慈利县卫生健康局依法行政,督促其纠正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并依法履行行政监督管理职责,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该院于2019年7月31日依法向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公益诉讼。
法庭审判中,慈利县人民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出席法庭履行职责,针对被告适格主体身份及法定职责、被告对辖区内卫生院超期贮存医疗废物的违法行为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事实及法律依据、社会公共利益受侵害的事实,以及公益诉讼起诉人已经履行诉前程序,但被告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两个月内仍未全面依法履行职责的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充分证明了被告怠于履行行政监管职责的事实。被告承认其怠于履行职责的行为存在,并表示在收到本院的公益诉讼起诉书后,进行了深刻反思,并进一步履行监管职责,对超期贮存医疗废物的医疗机构进行了全面督察整改,消除了安全隐患,公益已经得到了保护,请求法庭、公益诉讼起诉人一并复核检验。鉴于被告履职整改须进一步核查,法庭决定定期宣判。
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通过本案,给包括被告在内的相关行政机关、医疗机构提出了警示,引导其增强了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健康意识、环保意识,注重医疗废物的规范处置,建设更加规范的医疗机制,确保医患人员的身体健康和良好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