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消委就“双11”发布今年第4号消费提示

2019-11-05 09:06:32 长沙晚报
作者:周辉霞 编辑:徐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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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双11”即将到来,这期间既是网络购物的高峰期,也是消费纠纷的高发期。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今天发布今年第4号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网络购物需理性。

电子商务发展,购物平台众多。省消委提醒,消费者在网购前要尽量选择证照齐全、市场信誉高的购物平台和交易量大、消费者好评度高的店铺,要详细了解商品的品牌、规格、性能、价格等情况以及服务促销细则。

“双11”促销花样百出,省消委建议,面对商家推出的五花八门的促销活动,消费者不要盲目跟风,不要被“优惠”“折扣”“返现”等字眼冲昏了头脑。建议消费者在购物前列出购物清单,理性消费,以免造成浪费。

“双11”期间货物流通激增,难免出现误差。省消委提醒,消费者在收到商品时,一定要仔细验货,确认货品与选购的商品一致,且完好无损后再签收。遇到快递商品损毁或丢失的情况,要依法索赔。同时,注意要及时销毁快递包装上的个人信息,以免泄露。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冒充平台客服人员,主动打电话给消费者,谎称所购商品有质量问题需要召回,并愿意多倍退赔消费者货款,致使消费者上当受骗。省消委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轻易相信主动打电话找上门的“平台客服”,不要扫描或点击所谓“客服”发来的退款二维码和不明链接,不要随意安装对方提示安装的APP,不要将个人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网购账号、密码、验证码等个人信息告知对方,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在支付方式上,消费者在网购时要使用安全的支付方式,尽量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或者货到付款,不要轻易相信对方以任何理由要求直接转账、汇款至私人账户以及通过发送付款链接页面或扫二维码等方式付款。

消费者在网购时一定要索取购物凭证,同时要截屏保存购物页面、聊天记录和商家承诺,作为事后维权的证据。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可先行和网购平台或商家协商,如无法达成协议的,可以拨打12315热线或登录全国12315网络平台进行投诉,也可以直接向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或消费者委员会投诉。(全媒体记者 周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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