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人民法院:强制搜查房屋促执行 司法拍卖保权益

2019-11-13 07:56:42 红网保靖县分站
作者:彭诗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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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依法强制开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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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依法强制搜查。

红网时刻11月13日讯(保靖站通讯员 彭诗)近日,笔者获悉,11月8日,在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连线指挥下,保靖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夏某房屋进行了依法搜查。

申请执行人夏某永诉被执行人夏某、杨某古丈县宏泰电解锰有限公司民间纠纷一案,夏某、被告夏某、杨某同意于2017年11月26日之前偿还杨某某生前所欠原告夏某永借款本金214万元(已执行11825.91元)。执行过程中,由于被执行人近两年下落不明,申请执行人向保靖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当天执行中,因被执行人无法联系,执行干警依法查封被执行人位于吉首市的两套房屋,强制开锁、搜查、换锁,并对房屋内所有物品进行了一一清点、登记,并邀请县检察院、小区物业、社区工作人员全程见证监督执行,执行清查过程使用单兵装备记录存档,县电视台对搜查过程全程摄像,整改过程规范有序。

据悉,查封的188号2栋101号和小溪桥安置区左侧包蒙院6栋102号的两套房产以市税务局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进行评估,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分别以起拍价192.2万元、50.21万元价格进行公告拍卖,并在其小区张贴拍卖公告,进一步加快财产处置,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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