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中国之治”贡献湖南力量
——五论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湖南日报评论员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重大时代命题。在建设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国家治理体系的进程中,湖南该以怎样的作为,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学习永远是第一位的,只有深刻地理解了,才会自觉去践行。要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准确领会把握全会《决定》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推动四中全会精神在湖南落地生根,以湖南一地一域的高质量发展和治理能力的不断提升,为“中国之治”做出贡献。
《决定》突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把法治与德治、中央与地方、政府治理与社会调节和居民自治等有机结合起来,强调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中;强调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的基础上,赋予地方更多自主权;要求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这些,都对我们的治理实践提出了更高要求,也赋予了重大使命。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既是确保人民在国家治理中主体地位的制度保障,也是激发干部群众主人翁积极性的大舞台。发轫于浙江的“最多跑一次”,迅速成为全国深化政务改革、改善营商环境学习的标杆;“枫桥经验”作为基层治理的“金字招牌”,虽历经时代变迁,至今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登记在册人数高达13万的“朝阳群众”,是充实基层治理的重要力量;依托30年基层调解经验,重庆观音桥街道办事处干部马善祥,将自己独创的“老马工作法”带入到国家议事最高平台……这些各具特色的成功探索,都是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贡献力量的最好例证。
就湖南而言,推进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既是发展的问题,同样也是治理能力走向现代化的提升过程。比如,发挥“一带一部”区位优势,对接新丝路、对接自贸区,必然是以制度创新为支撑;立足现有产业、人才及教育优势,力争攻克一批“卡脖子”关键技术,离不开用好科研体制优势;建好马栏山,发挥媒体传播和文化创意的优势,就是对巩固新时代全体人民团结奋斗共同思想基础的贡献;保护好湖南的青山绿水,绘就生态新画卷,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就是为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贡献湖南力量。
这些年来,湖南在探索、完善基层治理制度,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等方面,也取得了一些可复制的经验。确保一方安宁和谐的“一村一辅警”经验已在全国推广;脱贫攻坚战中的“四跟四走”产业扶贫模式,成为可复制、可推广的“湖南样本”;既能听取民意、反映民声,更能把党委政府的声音传导到群众的湖南“政协云”,丰富了民主协商的形式和手段。面向未来,湖南就是要让更多这样的“经验”“样本”走出湖南、走向全国。
完善治理体系,处处都可作为;提高治理能力,人人皆有责任。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们要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为动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制度执行到位、将政策贯彻到底,最大限度激发制度的效能,为“中国之治”贡献湖南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