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检监察报丨湖南:净化政治生态 还洞庭一湖清波

2019-11-20 08:58:56 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邹太平 编辑:姜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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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十月,正是洞庭湖退水季节。在湖南省沅江市下塞湖,远远可见洲滩披上了新装,绿草茵茵,芦苇飘摇,白鹭翱翔,在蓝天白云的映衬下,绘成了一幅别样的湿地生态画卷。昔日“固若金汤”的非法矮围已不复存在,下塞湖与洞庭湖内外连通,处处呈现一派生机勃勃的喜人景象。

与矮围拆除一同被摧毁的,是以夏顺安为首的涉黑犯罪组织。8月26日,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夏顺安等11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一案。

如今,沅江市经历的这场“大考”已经成为过去。但拆除下塞湖非法矮围只是起点,构建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绿水青山的自然生态和公平正义的社会生态任重道远。

猛药去疴,摘除下塞湖矮围毒瘤

下塞湖,曾经让人“心塞”。

“南洞庭湖的下塞湖围堤横立,三万亩洞庭湖面沦为夏顺安的‘私家湖泊’。”谈起一年多前的下塞湖案,湖南省纪委监委调查人员至今记忆犹新。洞庭湖畔重要的湿地生态保护区,却是涉黑组织巧取豪夺的“宝地”,成了社会的痛点,群众愤慨的焦点。

2008年以来,夏顺安分别与沅江、湘阴两地湖洲管理部门违规续签长期承包合同,非法围垦湖洲、河道,擅自修建矮围,从事非法捕捞养殖、盗采砂石等活动。从2011年开始,大规模加高、加宽和加固矮围,并修建3个钢筋混凝土节制闸。2014年,建成后的矮围,以2.77万亩的圈地面积成为洞庭湖“吉尼斯”,严重影响行洪,破坏洞庭湖生态。

洞庭湖是长江之肾。“守护好一江碧水”,保护长江之肾,必须摘除下塞湖矮围这个毒瘤。

2018年6月,湖南省委责成省纪委监委开展调查并严肃问责。省纪委监委把护航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坚定做到“两个维护”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实,做到严字当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2019年1月,“下塞湖矮围拆围后生态修复”项目通过湖南省林业局组织的专家验收。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在这场攻城拔寨的战役中,沅江市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工作部署和要求,扛起主体责任,壮士断腕,猛药去疴,为洞庭湖生态修复和全面从严治党履职尽责,没有丝毫怠慢。

今年以来,沅江市纪委监委在坚决履行监督执纪审查调查职责中,坚持把严明政治纪律挺在前面,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聚焦“两个责任”、三大攻坚战等党中央决策部署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截至目前,环保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处理74人,问责50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4人。

以案为镜,动真碰硬抓整改

如果说下塞湖案是一面镜子,那么,过去一年多时间里,沅江市的干部群众每天面对的就是这样一面镜子。

10月9日晚,沅江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守候在电视机前,认真收看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曝光6起涉黑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对“湖南省益阳市委原副秘书长邓宗祥等人为夏顺安涉黑组织充当‘保护伞’及有关职能部门失职失责问题”,进行热烈讨论反思。

“看完深受触动,我们一定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讲政治、守规矩。”6起案例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该市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全市上下开展“下塞湖事件反思”专题研讨会,将案例剖析作为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

“我们加强了制度创新,纪委监委在对单位一把手开展廉政谈话提醒时,要求市级分管领导参与谈话。”沅江市委书记黄育文告诉记者,下塞湖矮围事件后,市委以案为镜,在加强干部监督工作上,既让单位一把手红脸出汗,又压实市级领导“一岗双责”。

“以前,市住建局里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到底开展得怎么样,我们不一定了解和监管到位。通过参与纪委监委这样的谈话提醒,就能有的放矢地提醒他们要筑牢‘防火墙’,守好底线。”对此,沅江市副市长邹军深有感触。

为筑牢思想防线,沅江市将警示教育融入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组织全市6000余名公职人员观看《不可触碰的底线》《下塞湖警示录》等警示教育片。同时,制作了矮围拆除电视专题片,在下塞湖等拆围现场竖立了洞庭湖保护警示牌。

2018年底,有群众反映,同兴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搅拌站违规建设在南洞庭湖湿地上,洗混凝土的废水直接往湿地排放。沅江市纪委监委迅速成立核查组,查阅相关资料,走访当事人,对相关部门进行了调查核查。

经查,该公司在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动工先建,且有23.27亩土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此案中,包括沅江市畜牧水产局、市住建局等在内的11家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牵涉其中,暴露出违规出具相关函件、违规审批通过、监管不到位、执法不到位等问题。目前,市畜牧水产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等相关责任人共19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问责处理。

“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自觉聚焦政治监督,将‘两个维护’贯穿监督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不折不扣将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落到实处。”9月7日,湖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傅奎在深入湘江、洞庭湖区调研时表示,要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强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对环境污染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露头就打、绝不手软,通过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发展绿水青山的自然生态。

唱响“八百里洞庭我的家”

“天上那个云波咯!水里的霞哟呵!八百里洞庭啊!我的家叻,日从家里出呃……”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一首《八百里洞庭我的家》唱响大江南北,唱出湖湘人民对生态环境的美好向往。

如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人心。9月中旬以来,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省纪委监委针对洞庭湖生态环境工作部署开展“洞庭清波”专项整治行动,再一次吹响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冲锋号。

国庆之后的工作日,沅江市纪委监委的办公大楼深夜里常常是灯火通明。

在“洞庭清波”专项整治行动中,为了把日常监督做得更实更细更有效,沅江市围绕治水、治气、治污、治垃圾等难点问题,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实行环保清单制,推行一个方案、一张图、一张清单的工作方法,要求责任到人到单位。其中大通湖水环境治理方案“五易其稿”,然后再形成行动方案,并在大通湖流域沅江片区五个村开展系统治理试点工作,效果较好。目前,已由试点转向示范,在沅江范围内推广。

“对在‘洞庭清波’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责任不实、作风不实,重点部门关键环节涉嫌‘利益链’‘保护伞 ’等问题,及时约谈,靠前监督,防患于未然,为专项整治行动顺利推进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沅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杨正才介绍,纪检监察机关牢牢守住维护党纪法规的初心、担起保护政治生态的使命、找准工作现状与人民期待间的差距,抓好纪检监察工作的落实,坚决做好政治生态的“啄木鸟”,地方发展的“护航员”。

沅江市只是“洞庭清波”专项整治行动的一个缩影,“洞庭清波”专项整治也只是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的一个“篇章”。

2018年以来,湖南省委省政府开展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一场聚焦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城乡生活污染治理、采砂秩序整顿等十大重点任务和大通湖、华容河等九大片区的整治风暴席卷而来。全省自上而下建立了河(湖)长制,形成管理网络体系,加大洞庭湖监管力度。省水利厅还在洞庭湖区建立4个省级执法控制点,整个湖区实现执法力量全覆盖、执法工作常态化。一年多来,效果凸显。

“我在洞庭湖拍了20多年鸟,这是南洞庭湖鸟类观测有记录以来首次发现!”国庆前夕,沅江市环保志愿者李剑志在南洞庭湖观测到5只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红颈瓣蹼鹬后兴奋地说。

10月15日至16日,省委书记杜家毫在益阳调研时,再次来到大通湖和下塞湖,对当地综合治理、河道采砂、造纸企业退出、芦苇产业后续发展等开展“回头看”。经过整治,大通湖水质已连续12个月稳定在Ⅴ类,矮围彻底拆除后的下塞湖已是一派生机勃勃。

“八百里洞庭我的家”,还了洞庭湖一波碧水,恢复了往日的湖平水阔。不远的将来,天蓝、水清、地绿的目标一定能够实现,湖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也会随之大大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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