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红网时刻株洲11月22日讯(通讯员 肖婧 黄浩)11月21日上午,株洲市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进会暨扫黑除恶案件督办工作会在市院召开。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波出席会议,市院班子成员、专职委员,各基层院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市县两级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省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进会议精神,对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认罪认罚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通报,并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部署,重点对全市12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比例提出了明确要求。会上,天元区、芦淞区、石峰区、荷塘区检察院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发言,各基层院向市院提交了推进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工作方案。
会议指出,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为了进一步落实好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真正实现庭审实质化的要求,做到证据质证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理由形成在法庭。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利于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教育转化,鼓励其真诚悔罪,促进社会矛盾化解;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确保案件质量,防止冤假错案;更有利于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会议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尽职尽责承担起在认罪认罚制度中的主导作用和主导责任,严格依法履职,加大制度适用力度。从现在开始,要以适用为原则,不适用为例外,推动提高适用比例。各基层院检察长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协调解决、亲自推进落实;要积极主动争取支持,协同相关部门共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切实加强公检法司间的协调配合,打通制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的各节点;要不断学习提升业务能力和廉政风险防范能力,防止用权任性、权力脱轨。同时,推进扫黑除恶工作要做到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彰显检察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