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屋丨胡耀邦:一封特殊“家书”里的好家风

2019-11-24 09:12:19 湖南日报
作者:黄晗,王茜 编辑: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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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档案】 1961年1月,胡耀邦写给家乡浏阳县文家市公社金星大队党支部书记龚光繁的信。(照片由湖南省档案馆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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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在信后的一张清单。(照片由湖南省档案馆提供)

【档案故事】

“去年七月带来:茶油15斤,每斤0.54元,共8.1元;豆子10斤,每斤0.1元,共1元;油饼60个,每个0.08元,共4.8元;熏鱼20斤,每斤0.7元,共14元;一共27.9元。交胡耀福带回,务必退回公社。胡耀邦,一九六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这一张清单,被附在一封特殊的“家书”后面。这封“家书”的字里行间看起来“不通人情”,却处处体现了一个共产党人刚直不阿与坦荡无私的品性,而后面附着的清单,廉洁自律的背后,更包含着对家乡百姓劳作的体恤之情。

11月上旬,记者来到胡耀邦同志纪念馆,在纪念馆二楼“风范长存”展示区,看到了这封特殊的“家书”——1961年1月,胡耀邦同志写给家乡浏阳县文家市公社金星大队党支部书记龚光繁的信。对于这封特殊“家书”,讲解员向参观者讲述起一段故事:

上世纪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正值国家三年经济困难时期,胡耀邦同志老家文家市公社金星大队想要修建一座小型水库,用来灌溉及水力发电。由于当时物资紧张,湖南买不到发电机等器材,于是大队委托胡耀邦同志的胞兄胡耀福和堂兄胡耀简上京求助胡耀邦同志。胡耀福计划上京求助的同时,带上儿子胡德资顺便看望在京养老的母亲和弟弟一家。大队和胡耀福都觉得,总不好什么东西都不带就去看望人家。大队按照家乡的传统习俗让耀福和耀简带些冬笋、芋头等土特产,表示一下家乡父老乡亲的心意。

到了胡耀邦家后,胡耀福和胡耀简向他说了家乡大队领导的托付和请求。胡耀邦表示,修水库发电是造福百姓的大好事,应该帮忙买发电机。但是,他对送土特产这件事非常生气,认为这些土特产是社员用劳力生产出来的东西,在现在这种困难时期,是大家要拿出来顶粮食的。但是已经送来了,退回又不方便,胡耀邦便按这些土特产的价值计算,退回24元,交胡耀简带回大队。

胡耀邦又问了胡耀福,往来的车费谁出的,耀福说,是大队出的,因为这次进京,是办公事,可以报销。但是胡耀邦不这么认为,他说,这是用公共积累给某些干部和社员外出作路费,这是违反中央政策的。“如果社员要追查这些事,你们是负不起这种责任的啊!请你们党支部认真议议这件事。一切违反财政开支的事,万万做不得。做了,就是犯了政治错误。”

胡耀福还对胡耀邦同志说,希望把自己的儿子胡德资放在耀邦身边读书,耀邦不同意,耀福不服气,一再请老母亲向耀邦求情。耀邦表示,现在一切城市都在压缩人口,这是中央的政策,“我们这些人更应该以身作则遵守这个政策。”耀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即使母亲一再劝说,他还是不答应将德资留下。

胡耀邦就上述事情,给家乡金星大队党支部书记龚光繁同志及大队党支部写了一封信和一张便条,托哥哥们带回。在信中,耀邦同志给家乡党组织提希望,讲道理,语重心长地说:“请求公社和你们一定要坚决劝止我哥哥、妹妹和一切亲属来我这里”“一万次请求你们,今后再不许送什么东西来了”……胡耀邦又将上一年七月份收到的农产品一条条列举,按照产品在家乡的价值,共折算成27.9元,交胡耀福带回,退给公社。

胡耀邦不仅不让自己的哥哥们“走后门”,对自己的儿女更是严格。1982年,胡耀邦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不久,便召集家庭会议,他说:“今后不管什么情况下,千万不要以为天恩祖德,千万不要忘乎所以。如果你们中有任何人出了问题,只能是自己负责。我是不会讲情面的。”胡耀邦任职期间,四个子女自觉做到“四不”:一不干政,二不要官,三不经商,四不出国。自觉地维护父亲的形象,保护党的声誉,这也是耀邦同志的清正廉洁家风最好的体现。

如今,前往胡耀邦同志纪念馆参观瞻仰的人络绎不绝。他们中,有朝气蓬勃的中学生,集中开展研学活动;也有佩戴党徽的青年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回望初心使命。胡耀邦同志纪念馆副馆长邹周超向记者介绍,为了让更多人了解这一封特殊的“家书”,除了日常展陈,纪念馆还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将家书背后的故事广泛运用于现场教学、讲座、党课中,让更多人从耀邦故事中汲取精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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