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一年超限三次吊销运营证
湖南下月施行治超新规,在全国有三大首创
红网时刻11月28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黎棠 通讯员 杨红伟 唐星波)11月27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召开《湖南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正式施行新闻通气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从今年12月1日起,湖南治超将再升级,正式施行《湖南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
记者梳理发现,《治理办法》明确了货运源头单位、货运经营者、驾驶人的职责,明确了超限超载应当承担的责任及从业规范,界定了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在路面治理方面,《治理办法》明确将对货运车辆进行超限超载检查,可以采取公路超限检测站检测、流动检测、不停车超限检测等方式。
《治理办法》在全国有三个首创。首次在政府规章中明确采用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采集的电子信息(含称重数据、视频、影像)作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的执法证据;首次在政府规章中明确将货运源头单位出厂、场、站过磅称重数据接入县级及以上治超信息平台;首次在政府规章中明确鼓励引导货运车辆所有人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超限阻断技术设备等。
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全民有权举报,严重违法将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另外,货运车辆一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超过三次的,由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吊销该车辆的车辆营运证。货运车辆驾驶人一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超过三次的,由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