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湖南省长沙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正式挂牌成立。至此,我省14个驻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全部完成挂牌,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正式落地。目前,环境监测机构人员、资产划转正在有序开展。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邓立佳,长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谭勇共同为湖南省长沙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揭牌
湖南省自去年12月正式启动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以来,全省在行政机构、监测、监察、执法等方面均取得了明显进展。
近期,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邓立佳率省生态环境厅改革办相关同志,兵分四路赴14个市州统一开展市州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管理权限交接及驻市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挂牌工作。在与14个市州党委就有关管理权限交接的事项积极商洽后,进一步明确了市州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双重管理的主、协管方职责,厅党组对14个市州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的党内职务进行了重新任命,并组织对新任领导班子进行集体谈话。
此次机构改革后,市州生态环境局实行以省生态环境厅为主的双重管理,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由市州生态环境局直接管理;上收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职能,建立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市州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上收到省级,由省生态环境厅直接管理,县(市、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随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上收到市级,由市州生态环境局直接管理;组建市县两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强化属地执法,明确乡镇监管服务权限和责任,着力构建“四纵”到位的垂管格局。
推进改革中,我省优化调整各级生态环境监测职责任务,明确由省生态环境厅统一负责全省生态环境监测、调查评价和考核工作,实行生态环境质量省级监测、考核。现有市州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调整为驻市州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由省生态环境厅直接管理。新成立的14个驻市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主要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同时为市县两级生态环境管理、执法、监测提供支持。
据省生态环境厅改革办负责人介绍,各市州在监测机构的设置上各有创新,比如,永州市增设了生态环境监测北部中心站和南部中心站两个跨区域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湘西州在垂改实施方案中明确设立州生态环境局区域环境监测站,统筹全州环境监控工作。
为构建适应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时代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印发实施《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四严四基”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以建立全省一盘棋、一张网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高监测能力,完善生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发挥生态环境基础数据在生态环境日常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工作考核评价、生态环境综合决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更坚强的技术保障。